摩托车追尾小车赔多少(摩托车追尾小车赔多少钱)

8月24日,大渡口交巡警对一起后方摩托车撞上前方小车的追尾事故作出责任认定:小轿车负事故全责!追尾前车,难道不是后车的责任吗?为何这起事故中被追尾的车辆要负全责呢?

事故发生在大渡口区茄子溪石棉厂路口,路口的监控记录了事发全过程。原来,事故发生前,小车在中间车道行驶,摩托车在最右侧车道。当小车来到石棉厂路口时,在没有提前打转向灯的情况下,突然越过白实线变道。此时,在右侧车道正常行驶的摩托车司机猝不及防,在紧急避险后仍然没有避开小轿车,事故瞬间发生!所幸摩托车司机佩戴了安全头盔,只受了一点轻微擦伤。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44条第二款规定,“在道路同方向划有2条以上机动车道的,变更车道的机动车不得影响相关车道内行驶的机动车的正常行驶。”民警据此判定小车司机负此次事故全责,摩托车司机没有责任。

民警提醒,驾驶员在准备变道时,一定要提前打转向灯,注意观察路况,实线严禁变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