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廊坊14中多少分(廊坊14中分数线)

各小升初学生家长:

2022级新生入学在即,按照《廊坊市安次区教育和体育局关于做好2022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2022〕95号)和《廊坊市安次区中小学入学实施细则(试行)》(廊安教〔2017〕36号)文件要求,我校组织2022级域外学生验证入学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招生片区


按照《廊坊市安次区教育和体育局关于做好2022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2022〕95号)文件要求,廊坊市第四中学2022年新生招生片区为:


(1)金光道以北,永兴路以西,爱民西道以南,西昌路以东。包括:永兴小区北区1-8号楼、北昌新苑、北昌北队、北昌西队、八中宿舍、新儒苑、文苑小区、农经宿舍、电大宿舍、附小宿舍、四中宿舍、劳动技校宿舍、化肥厂宿舍等。


(2)永兴路以西,爱民西道以北,西昌路以东。包括:九州乡政府宿舍、师院宿舍(爱民道50号、150号)、书香苑小区、炮兵学院等。


(3)爱民西道以北,永兴路以东。包括:光明小区、裕华北里、裕华东里等。


(4)金光道以北,永兴路以东,爱民西道以南。包括:春光里、春华里、春园里、蔡庄小区、兴盛小区、兴盛新区、永鸿小区、永旺小区、昶友新天地等。


(5)西昌路以西,光明西道以北,广阳界以东,铁路以南。包括:江南水郡、海德公园、康城瑞河兰乔、书芳苑小区、武警学院、华夏九园、君兰苑、馨视界、花城、金源丽舍、古县、刘各庄、西辛庄、芦庄等(含1206宿舍)。


说明:本次报名及验证对象为学籍不在安次、广阳,且符合下列入学条件的小学六年级毕业生。


二、入学条件


(一)以户籍为依据入学: 外来人员及随迁子女具有安次区辖区户籍,在外地上学或达到入学条件,要求回安次区中小学入学的


入学验证须具备且提供下列证件:


(1)户口本:包括户口本首页、法定监护人的户口页和学生本人户口页;


(2)监护人一方的身份证;


(3)房本(无房本的提供网签购房合同);


(4)购房发票,入住小区物业公司开具的物业费发票。


属安次区集体户口,有房产的以房产住址为划片入学依据,无房产的,须提供廊坊市房产局开具的父母双方无房证明。


(二)以自有住房为依据入学:指外来人员及随迁子女不具有安次区辖区户籍,监护人已在安次区购房,要求在安次区中小学入学的


入学验证须具备且提供下列证件:


(1)户口本:包括户口本首页、法定监护人的户口页和学生本人户口页,廊坊市辖区各区市县以外户籍的,还需要提供居住证;


(2)监护人一方的身份证;


(3)房本(无房本的提供网签购房合同);


(4)购房发票,入住小区物业公司开具的物业费发票。


(三)以社保为依据入学:指外来人员及随迁子女不具有安次区辖区户籍,监护人在安次区务工或经商,且在安次区辖区真实租房居住,其随迁子女要求在安次区中小学入学的


入学验证须具备且提供下列证件:


(1)户口本:包括户口本首页、法定监护人的户口页和学生本人户口页,不具有廊坊市辖区户籍的还须提供居住证;


(2)监护人一方的身份证;


(3)房屋租赁备案登记证;


(4)由安次区人社局出具的连续两年(2020、2021年度)的安次区“社会养老保险证明”及银行缴费单据(银行缴费单据为验证必备材料);


(5)就业证(监护人在安次区务工需提供);


(6) 与参保用工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监护人在安次区务工需提供);


(7)营业执照(监护人在安次区经商需提供);


(8)安次区国税局盖章的上一年度纳税申报表(监护人在安次区经商需提供)。


(四)军人子女入学:指在安次区辖区内工作居住的现役军人子女要求在安次区中小学入学的。


入学验证须具备且提供下列证件:


(1)户口本:包括户口本首页、法定监护人的户口页和学生本人户口页;


(2)监护人一方的身份证;


(3)军人证件,单位证明和居住证明。


符合上述条件之一可报名验证,在提交相关证件的同时,还要提供就读学校的标识码和全国电子学籍号。以上各种条件的验证材料如果无法证明与学生的亲子关系的,还需提供学生的出生证明。


几个概念解释说明


(1)监护人是指婚生子女的父母、合法的继父母或其他合法的具有监护资格且依法履行监护义务的其他自然人、单位。其中父母一方死亡的,另一方为监护人。父母离婚的,依在婚姻登记机关备案的离婚协议、人民法院判决书、调解书确定监护人。父母死亡的应提供合法有效的死亡证明的文件。


(2)外来人员随迁子女分为两种,一是非安次区户籍,随监护人在安次区购房、务工、经商生活的子女;二是属于安次区户籍,随监护人在外地上学且要求回安次原籍就读的子女;


(3)初一新生入学,监护人提供的网签购房合同中,所标明的交房日期需在当年验证的5月1日前。


(4)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分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两种,一般纳税人按月申报,一年12张,小规模纳税人按季度申报,每年4张,由国税局出具。


验证均需提供原件,学校验证工作将协同有关职能部门一同进行。在核实过程中,如果发现有虚假、伪造变造等情况的,一律取消入学资格,如涉嫌违法犯罪,依法交有关机关处理。


三、域外学生验证流程


首先仔细阅读本文,了解招生政策及验证要求。然后按照下面的操作步骤完成报名填报工作。


第一步:网上信息登记

识别下方二维码进行廊坊市第四中学2022年域外学生信息登记。登记截止时间是7月13日零时(7月13日0:00),逾期无法进行。


第二步:下载统计表

电脑端复制下面网址下载《廊坊市第四中学入学情况统计表》

https://ncstatic.clewm.net/rsrc/2022/0627/08/180abb5eecf6df924dd815e5cc52f2fa.xlsx

第三步:填写并打印统计表

填写并打印《廊坊市第四中学入学情况统计表》)验证时携带验证材料原件与《廊坊市第四中学入学情况统计表》纸质稿。


第四步:等待短信通知

填写信息时一定保证联系电话准确无误,7月13日会以短信形式通知具体验证时间,短信中如有确认信息填写链接,一定打开网页链接如实填写。


第五步:来校现场验证

7月15日携带相关验证材料原件与《入学情况统计表》纸质稿来校现场验证,具体时间以短信通知为准。


特别注意:因个人原因错过本次验证的,8月中下旬与域内学生同批次验证。具体时间以学校通知为准。


四、进入校园防疫要求


根据校园疫情防控管理的相关要求,对来校验证做如下要求:


(1)验证期间每名学生仅限一名家长前来验证;


(2)入校时核验本人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来校前14天内,未曾途径或到访过存在中高风险地区的城市,即行程卡中不能带有*号)、测量体温,健康码、行程卡和体温正常、佩戴口罩、扫描廊坊市第四中学场所码后方可进入;


(3)验证前提供验证者本人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结果(打印件,存档备查);


(4)验证全程科学佩戴口罩,有序排队,保持两米安全距离。


五、其他情况说明


(1)每个学生具体验证时间将在7月13日以短信形式发送给家长,请家长们及时关注手机短信息,并按短信要求按时验证(具体验证要求见廊坊市第四中学公众号)。其他媒体和个人发布的关于廊坊四中的任何招生信息,我校均不予认可,产生任何后果请自负。


(2)廊坊市第四中学将协助相关职能执法部门,对虚假证件和违规违法招生行为进行查处。


(3)自2022年起,廊坊市高中招生执行“指标到校”政策,相关文件附后。


廊坊市第四中学

2022年6月28日






附:

廊坊市主城区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分配生招生办法(试行)

廊教普〔2022〕13号


为深入贯彻省、市党委、政府《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实施方案》精神,落实省教育厅工作部署,深化高中招生改革,决定自2022年起,逐步完善主城区〔包括广阳、安次、开发区、临空经济区(待初中建成后纳入主城区管理)〕高中招生指标分配工作,将主城区公办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招生名额均衡分配到区域内全部初中学校(简称“指标到校”),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全面提升学校育人水平。


一、实行“指标到校”的高中学校

按照省教育厅规定,全部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均实行“指标到校”政策。我市主城区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共7所,包括:廊坊一中、廊坊二中、廊坊七中、廊坊八中、管道局中学、廊坊开发区新世纪中学、廊坊十二中。其中廊坊二中(河北省廊坊艺术高中)艺术生和廊坊八中(河北廊坊外国语学校)外语生不实行“指标到校”。


二、“指标到校”分配范围及办法

(一)分配范围及数量。主城区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面向主城区内所有公办、民办初中学校(名单附后)分配招生指标。分配指标数不低于年度招生计划总数的80%。

(二)基本分配办法。以主城区各初中学校中考报名人数占主城区初中学校全部中考报名人数的比例为学校分配生系数,将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年度招生计划数的80%乘以学校分配生系数,按照四舍五入确定各初中学校分配生数量。

(三)设立3年过渡期。为严格落实上级工作要求,结合我市主城区普通高中招生工作实际,设立2022-2024年3年过渡期。过渡期内,每年主城区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分配生名额分配分三步进行:

第一步,市教育局按照基本分配办法,将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分配生名额分配到各区教育主管部门。各区根据本辖区内各学校分配系数,将分配生名额统筹分配到所属各初中学校。

第二步,各初中学校因学生中考成绩未达到分配生最低录取控制线而剩余的分配生名额,作为调剂生名额,在本区内统筹,再次分配使用。市直初中学校分配生名额由市教育局负责分配。(3年过渡期满后,终止调剂生政策)

第三步,经过再次分配和调剂,仍未能完成的分配生计划,由市教育局收回列入统招计划。

(四)各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特长生、特色班等招生计划列入各学校年度招生计划总数,不分配到各初中学校。


三、分配生资格认定

按照“3年早知道”原则,对于主城区分配生资格认定,实行3年过渡政策:主城区应届初中毕业生(含符合学籍管理规定的初中阶段复学学生)报名参加2022年中考的,须具有主城区初中学校学籍并实际在该校就读;报名参加2023年、2024年中考的,须于2022年8月31日前取得初中学校学籍并实际在该校就读。政策允许的其它情况除外。


自2025年开始,主城区应届初中毕业生(含符合学籍管理规定的初中阶段复学学生)申请分配生资格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一)具有主城区户籍,且在学籍所在初中学校连续就读3学年。

(二)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学籍所在初中学校连续就读3学年。

(三)按政策进入初中学校的部队人员子女和引进人才子女,并且在学籍所在学校就读。

综合素质评价等次要求另行明确。


四、分配生录取

(一)中考成绩公布后,考生进行志愿填报。具有分配生资格的考生可同时填报分配生和统招生志愿,按批次先后择优录取。

(二)市教育局根据考生志愿填报情况,按照省教育厅相关规定划定每所学校分配生最低录取分数线。农村学校分配生最低录取分数线适度下浮。

(三)在录取分配生时,出现总成绩及各科成绩、综合素质评价成绩(综合素质评价成绩具体要求另行通知)完全并列的,一并录取。


五、工作要求

(一)实行“指标到校”是落实“双减”工作的重要举措,是我市完善普通高中招生制度改革和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重要抓手,涉及面广、政策性强,社会关注度高,教育主管部门和各学校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准确把握政策,积极配合落实,加强解读宣传,确保政策平稳顺利实施。

(二)各学校要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分配生认定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分配生的资格认定。中考报名前,由各初中学校学生家长向学校提出分配生资格申请,中考报名结束后,各学校将本校符合分配生资格的考生名单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一周。公示无异议的,名单报教育主管部门备案。因学校把关不严,出现虚假报名的,一经查实,将取消学生分配生录取资格,并减少该校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分配生名额;情节严重的,追究学校负责人的责任。

(三)分配生录取结束后,市教育局将录取信息通知区教育主管部门和市直初中。各初中学校要将分配生最低控制分数线和录取名单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四)被举报的不符合分配生条件的考生,取消该生的分配生录取资格。对毕业学校及学校审查小组人员进行通报批评,造成严重后果的严肃追责。


各县(市)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招生“指标到校”工作参照本办法,由县(市)教育主管部门具体组织实施。


本办法由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2022年3月3日印发

来源:廊坊市第四中学

编辑:杨光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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