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社科院是什么部级(北京社科院是什么部级单位)

北京市社会科学院于1978年成立,是隶属于中共北京市委、市政府的综合性社会科学研究机构,也是首批14家首都高端智库建设试点单位。始终坚持立足首都哲学社会科学领域,服务国家和北京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需求,致力于推动京津冀协同发展国家战略实施,促进北京“四个中心”功能、提升“四个服务”水平和国际一流和谐宜居之都建设,努力打造具有首都特色、首都风格、首都气派的“决策智囊、学术高地、社会智库”。单位性质为财政补助(全额拨款)正局级事业单位。现根据事业发展需要,面向社会招聘紧缺急需高端人才,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才范围

公开招聘哲学社会科学领军人才、学科带头人才、学术管理人才和青年学术骨干人才等专业技术岗位人才30名。

二、招聘人才条件

坚持高端人才标准条件,招聘人才专业面向哲学社会科学领域各类专业。应聘者一般应具有中国国籍,取得博士学位,全职在国内工作,身心健康。同时应分别符合以下条件:

(一)领军人才

1.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和学术导向,具有良好的道德修养和职业操守,遵纪守法。

2.具有一流学术水平,科研业绩显著,在全国有重要学术影响力和知名度。

3.全国文化名家暨“四个一批”人才、国家重大人才工程人才、“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等各类知名人才,或具有相当学术水平者优先考虑。

4.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

(二)学科带头人才

1.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和学术导向,具有良好的道德修养和职业操守,遵纪守法;

2.学术功底深厚,科研业绩突出,在本学科研究领域有重要影响力。近五年主持过国家级重大、重点等项目,或主持项目获省部级优秀成果奖一等奖,或具有相当学术水平者。

3.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进入省部级重点人才项目者、北京市人才引进支持计划入选者优先考虑。

4.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

(三)学术管理人才

1.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和学术导向,具有良好的道德修养和职业操守,遵纪守法;

2.学术功底扎实,科研业绩比较突出,在本学科领域具有一定的影响力。近五年主持过国家级科研项目,或主持项目获省部级优秀成果奖二等及以上奖励,或具有相当学术水平者;

3.具有较强科研管理工作能力和经验;

4.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

(四)青年学术骨干人才

1.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和学术导向,具有良好的道德修养和职业操守,遵纪守法;

2.学术功底扎实,科研业绩比较突出。近五年主持过国家级科研项目或省部级重点科研项目、获省部级优秀成果奖二等及以上奖励,或进入省部级及以上人才项目者。

3.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

三、招聘人才政策待遇

符合北京市人力社保局《关于完善事业单位进人机制有关问题的通知》(京人社专技发〔2018〕216号)、《关于印发<北京市引进人才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京人社调发〔2018〕38号)、《关于印发<北京市事业单位特设岗位设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京人社事业发〔2019〕137号)等政策引进的人才,按市级有关户籍管理、薪酬福利、子女入学等政策规定执行。院级相关政策待遇在报名后协商议定。

四、招聘人才工作程序

(一)自荐报名

1.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自荐报名。

2.报名时间:招聘公告有效期内。

3.联系方式:人事处康老师 010-64859050

4.报名所需材料:

(1)《北京市社会科学院人才招聘报名表》(含电子版照片);

(2)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及职称证书;

(3)充分反映本人科研成就的相关材料,包括主持完成的科研项目、获奖情况和获批人才项目等。

将以上材料电子版(扫描件或照片格式)压缩后发送至basszhaopin@163.com邮箱。邮件标题为:姓名+年龄+职称+专业。

(二)资格条件审核

按照各类别人才资格条件,对自荐报名人员进行审核。

(三)组织考核评价

考核评价分为科研成果代表作评价和面试两部分。科研成果代表作评价和面试均实行百分制,各占总成绩的50%。

1.科研成果代表作评价。自荐人员须提供科研成果代表作3项,由人才考评专家委员会进行考核评价。

2.面试。由人才考评专家委员会进行面试考核评价。

(四)备案审批

院人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对考核评价情况进行研究,提出意见方案,报市有关部门备案审批。

(五)组织考察、体检

根据考核评价和备案批复情况,由院党组研究确定考察对象,并对考察对象进行组织考察和体检。

(六)公示

对拟招聘人选在我单位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七)院党组研究决定

根据考核评价和组织考察情况,对公示无异议的,提交院党组会研究决定聘任人选。

(八)聘任

院人事处组织与聘任人选签订聘用合同或者协议,办理入职手续。

五、招聘工作的组织和要求

1.人才招聘工作在市有关部门的指导下,由院党组负责组织实施。成立人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和考评专家委员会,负责具体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和公开原则,自觉加强工作监督。

2.报名人员须对提供的个人信息、科研业绩、证书证件等相关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出现虚假信息、伪造相关材料等情形,个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3.我单位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凡与报名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引进资格,已办理引进手续者终止引进。

4.本招聘公告有效期为2020年3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真诚欢迎各位专家学者加入“北京社科”人才队伍。

附件:北京市社科院高端人才招聘报名表.doc


北京市社会科学院

2022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