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0740 什么代码(6001是什么代码)

一 重要提示

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二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2.2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未到期及逾期未兑付公司债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3.1 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2018年上半年,我国宏观经济稳中向好,同时受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影响,公司下游钢铁行业化解过剩产能、结构性去产能工作有序进行,煤钢去产能初显市场规范效应。面对有利的市场环境,公司紧紧围绕经营目标,深入开展资本运作,充分挖掘市场潜力,取得了较好的经济效益,实现了企业的稳定发展。

安全生产方面: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等要求,根据工作职责和安全生产责任制分工,制定完善了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相关单位个人逐级签订安全目标责任状,做到了安全目标层层分解,安全责任层层落实。公司通过开展“事故案列学习讨论”活动、强化作业环节的现场监督检查、加强培训提升职工安全素质提等一系列活动为公司安全生产奠定良好的基础。报告期内,公司无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环保管控方面:公司积极推进环保提标改造的各项工作任务,完善应急管理制度,强化应急演练能力;加大宣传培训力度,提高全员环保节能意识;持续开展环保检查,落实环保约谈与绩效考核机制;严格固体废物管理,提高固废综合利用率。公司采取有力措施,加快实施环保提标升级改造项目,主要污染物均控制在排污许可指标范围内。

煤炭采购方面:为确保生产配煤需要及生产系统稳定,公司紧紧围绕调结构、稳价格、保需求、稳库存、提质量五大任务目标开展工作,通过增加公路运输车辆灵活调整发运时间、安排专人24小时厂门口轮班值守、调整煤炭采购结构、加强菜单式供煤和煤质管控等措施,保障了公司经济配煤需要。

焦炭销售方面:公司借助焦煤集团焦炭统一销售平台,全部焦炭销售合同实现“焦煤在线”平台签订加强沟通协调,公司加快业务对接,规范业务流程,将公司当期焦炭销售数量纳入了“焦煤在线”统计数据库。公司在焦炭销售方面通过开展外采统销创效经营,优化用户结构、创新销售模式等方式,确保了焦炭的稳定销售。

化工供销方面:面对化工市场先扬后抑的行情,公司采取精准布局原料市场、合理布局销售市场、积极推进了铁路发运客户的开发和储备、强化网销、加强对标等一系列措施,坚持“均衡采购、产销平衡”这条主线以及“先款后货”这条红线,基本做到了“均衡采购、产销平衡”。

绩效考核方面:公司在所属子分公司和生产厂及保障单位全面推行契约化管理,召开了动员大会,签订了契约化合同。在经营系统的考核采取将原料供耗平衡和产品产销平衡作为关键业绩考核指标作为公司绩效考核指标,按月对营销部门进行考核。公司全面推行契约化管理后,契约化管理不断激发企业发展活力,在提质增效、降成本、压费用、提效率等方面取得了明显效果。

对标管理方面:公司始终围绕管理提升扎实推进全面对标管理工作,并积极参加焦煤集团内焦化企业对标,同时以紧抓公司内部对标为抓手,在生产运行指标对标、管理制度建设、基础管理、技术管理等方面下大功夫,把公司对标工作落到实处,切实提升公司管理水平。

重大资产重组方面: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向山西焦化集团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292号)核准后,公司董事会按照相关协议及方案的要求,根据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并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核准文件的规定积极组织实施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各项工作。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已经完成了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资产交割工作,配套募集资金工作正在有序推进中。公司于2018年4月10日、5月17日、6月9日、7月12日、8月10日披露《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实施进展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8-020号、临2018-035号、临2018-038号、临2018-040号、临2018-043)。

3.2 与上一会计期间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3.3 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0740 证券简称:山西焦化 编号:临2018-044号

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于2018年8月10日在本公司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9人,会议由郭文仓董事长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与会董事同意2018年8月14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刊登《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正文,全文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公司临2018-046号《关于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三、关于延长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2017年10月21日,公司召开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其中关于决议有效期的子议案“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决议自本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即将于2018年10月20日到期。2018年1月10日,公司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交易作价及发行方案的议案》,除原有标的资产的定价原则及交易价格、本次购买标的资产的支付方式外,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其他内容不作调整。

为确保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工作持续、有效、顺利地进行,公司董事会拟将前述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方案及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方案的决议有效期延长至本议案经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12个月。除延长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决议有效期外,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方案及本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方案的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会议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本议案为关联交易议案,公司9名董事会成员中,6名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由3名非关联董事予以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票0票,反对0票。

四、关于延长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事宜期限的议案

2017年10月21日,公司召开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重组有关事宜的议案》,授权有效期自该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鉴于该授权有效期即将于2018年10月20日到期,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延长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有关事宜的期限,授权有效期拟延长至本议案经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12个月。除延长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事宜的授权期限外,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特此公告。

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8月14日

股票代码:600740 股票简称:山西焦化 编号:临2018-045号

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决议公告

重要提示: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2018年8月10日在本公司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 7人,实际出席7人。会议由景春选监事会主席主持,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监事会认为:

1、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2018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上半年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和现金流量。

3、2018年半年度报告编制过程中,参与编制报告和审议的人员能恪尽职守,扎实工作,没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8年8月14日

证券代码:600740 证券简称:山西焦化 编号:临2018-046号

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8年半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现将本公司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2﹞1623 号)文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非公开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0,000.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7.80元,共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56,000.00万元,扣除保荐承销费4,992.00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人民币151,008.00万元,已由主承销商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3年2月5日划入本公司在中国光大银行太原分行营业部开设的账号为75250188000582290的人民币账户中,另扣除审计费、律师费、法定信息披露费等其他发行费用720.00万元,本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50,288.00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净额已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致同验字(2013)第110ZA0027号《验资报告》验证。

(二)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1、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累计投入106,932.10万元,尚未使用的金额为49,503.82万元(其中募集资金43,355.90万元,专户存储累计利息扣除手续费6,147.92万元)。

2、2018年上半年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截至2018年6月30日,募集资金累计投入111,932.10万元,尚未使用的金额为44,540.79万元(其中募集资金38,355.89万元,专户存储累计利息扣除手续费6,184.9万元)。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该管理制度于2011年9月7日经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根据管理制度并结合经营需要,本公司从2013年2月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使用专户,并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管理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截至2017年6月30日,本公司均严格按照该《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管理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18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单位:人民币万元)如下:

上述存款余额中,已计入募集资金专户利息收入6,184.9万元。

三、本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期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件:2018年上半年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公司已按《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和本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

附件:2018年上半年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8月10日

公司代码:600740 公司简称:山西焦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