泊头杀人案([泊头凶杀案]河北沧州泊头市特大凶杀案)

近日,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一起发生在泊头的故意杀人案,被告人张某(女)因犯故意杀人罪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15年,剥夺政治权利5年。

泊头市营子镇的张某与被害人刘某是一对夫妻。2019年10月16日,刘某在家喝了大约1瓶白酒后,与妻子张某发生争吵,继而厮打起来。其间,张某倒在自家院里,随手拿起煤堆上的一根树枝打向刘某头部,将刘某打倒在地。刘某爬起来,再次和张某厮打。张某又拿起煤堆上的一把铁钁头,冲刘某头部连击数下。受伤的刘某倒地不起,渐渐没了呼吸。

法医鉴定,刘某系钝性外力作用致颅脑损伤死亡。案发后,张某拨打报警电话向警方投案,并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

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此案后认为,被告人张某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案发后,张某主动拨打报警电话向警方投案,到案后能够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应认定为自首,可从轻处罚。

7月2日,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判处张某有期徒刑15年,剥夺政治权利5年。

来源/沧州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