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七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警察对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应当及时纠正。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警察应当依据事实和本法的有关规定对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予以处罚。对于情节轻微,未影响道路通行的,指出违法行为,给予口头警告后放行。
《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六十九条 机动车驾驶人驾驶机动车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100元罚款:(十三)违反规定停放车辆或者临时停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驾驶人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
首违免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
预警提示行政告诫
2通过路口遇停止信号时,停在停止线以内或路口内的(交通违法代码:12110)通过路口遇停止信号停在停车线以内或者路口以内,系初次违法且不影响其他车辆通行并及时改正的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 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八十七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警察对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应当及时纠正。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警察应当依据事实和本法的有关规定对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予以处罚。对于情节轻微,未影响道路通行的,指出违法行为,给予口头警告后放行。
《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六十八条机动车驾驶人驾驶机动车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50元罚款:(十三)通过路口遇停止信号停在停车线以内或者路口内的;...
首违免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
预警提示行政告诫
3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的(交通违法代码:60230)不妨害交通秩序,不影响其他车辆通行,系初次违法并及时改正的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 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八十七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警察对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应当及时纠正。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警察应当依据事实和本法的有关规定对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予以处罚。对于情节轻微,未影响道路通行的,指出违法行为,给予口头警告后放行。
《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六十八条 机动车驾驶人驾驶机动车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50元罚款:(十)不在机动车道内行驶或者不按规定车道行驶或者违反规定使用公交专用车道的;...
首违免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
预警提示行政告诫
说明:配套监管措施主要是包容观察、预警提示、容缺执法、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行政建议、行政指导、行政约谈、行政告诫、行政回访方式。【来源:咸宁市公安局_通知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