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每份十万什么意思(保险保十万什么意思)

今日刷到一则标题为“杭州一网友给妈妈买保险,出事后理赔,竟因“年收入未达到10万”被拒!”的新闻,大概内容是,杭州萧山一网友去年8月份给他母亲买了一份意外险,上个月出了意外交通事故,他母亲断了6根肋骨。报出险后竟然直接被拒赔了,理由是被保险人(他母亲)年收入未达到10万。还是出险后查到保单下面的小字才看到的,他觉得很不合理……

爆料人的这份意外险,保费288元,意外伤害医疗保额5万元,基本部分意外伤害身故保额100万元。保单下方的特别约定第4条注明:被保险人投保时年固定收入未达到10万的,保险金申请人将不能获得赔偿。

在理赔决定通知书中,保险公司给出的拒赔理由是:被保险人无法提供年固定收入达到10万元的证明。

该新闻引发热议,大家争议不断。

网友1:意外险竟有年收入的要求?看不懂这个操作。

网友2:保险公司怎么不写年收入不满十万不能买,不符合投保条件还让投保?

网友3: 先咨询律师吧,看这样的条款是否合理,尤其保险代理人有没做到条款告知。

网友4:起诉个啥,白纸黑字,你怎么赢?


本案的矛盾点在于保险公司在投保过程中未要求被保险人符合年收入10万元的条件,理赔时却因被保险人年收入不足10万拒赔。保险公司之所对客户年收入有要求,主要还是因为意外险保费低、保额高,容易滋生道德风险。而保险公司为规避道德风险发生,往往会对客户提出一些限制,例如:年龄、职业,收入等。要预防投保人的道德风险的发生,最为有效的方式之一就是评估投保人的投保动机,而判断投保动机的最好的评估依据就是投保人的年收入。

但是这种要求是否合法呢?下文主要从法律的角度进行分析:

首先,本案中的保险单主要包括投保人信息、被保人信息、保障内容(每份)、特别约定等部分。从“被保险人年固定收入条款”的内容及其在保险单中所处位置来看,位置在先的“保障内容(每份)”部分已经明确显示“意外伤害医疗保额5万元”、“可选部分意外伤害残疾保额100万”,并未有最高5万元或者最高100万元的限制表述,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基于此已经产生合理期待。而在后的“被保险人年固定收入条款”却又要求被保险人年固定收入须达到10万元的标准才理赔,显然是在减轻其保险赔偿责任,该“被保险人年固定收入条款”依法应当认定为“免除保险人责任的条款”。

其次,《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十七条第二款规定,“对保险合同中免除保险人责任的条款,保险人在订立合同时应当在投保单、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上作出足以引起投保人注意的提示,并对该条款的内容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向投保人作出明确说明;未作提示或者明确说明的,该条款不产生效力。”一方面,“被保险人年固定收入条款”列在案涉保险单“特别约定部分”之下,保险公司并未对该条款内容作出足以引起投保人注意的提示。另一方面,保险公司也未在投保过程中对“被保险人年收入条款”进行提示并作出明确说明,故该条款依法不产生效力,对被保险人没有约束力。

最后,从“被保险人年固定收入条款”的内容看,案涉保险单实质上在被保险人方面设定了承保条件,也即被保险人年固定收入需达到10万元,但是保险公司在投保过程中未要求且未审核被保险人是否符合该承保条件,而是在保险单中作出特别约定,这表明保险公司明知有可能存在不符合承保条件的情况却怠于审核,也有违诚信原则。

类案参考:(2020)苏09民终367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