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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682 证券简称:龙洲股份 公告编号:2022-024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是 √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562,368,594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0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经过近几年来的转型升级发展,公司发展战略目标明确,产业脉络清晰,已经形成了以现代物流(含沥青供应链)为主体,汽车制造及销售与服务、汽车客运及站务服务、成品油及天然气销售等业务并行发展的现代交通服务一体化产业体系。

1、现代物流业务

公司的现代物流业务涵盖了沥青供应链、港口码头综合服务、物流园区经营、网络货运和专业货运业务,主要由下属子公司经营。

近年来,公司现代物流业务通过投资新建和收购兼并,在天津、湖南、安徽、福建等地建设和运营自建物流园区(库区和港口码头),不断完善物流节点布局,逐步往集运输、仓储、搬运、包装、流通加工、配送、信息平台一体化的现代物流服务产业发展。

公司物流业务中,全资子公司兆华供应链从事的沥青供应链业务占比较大,兆华供应链立足于沥青产业,以沥青特种集装箱的物流服务、沥青的改性加工与仓储、沥青产品贸易及电商平台为主要业务,相互结合,相互促进,构建了沥青供应的完整业务链条。其业务模式主要是:从上游石油化工企业(炼厂)采购基质沥青,经过运输、仓储、改性加工,通过参加投标等获得业务机会,有针对性地向下游道路施工企业供应符合其需求的沥青产品。兆华供应链拥有丰富的行业经验,对客户的需求理解深刻,借助其沥青特种集装箱物流的核心优势,整合资源,完善物流网络,根据客户需求提供定制化的沥青解决方案,经过近几年发展,已在沥青供应链行业拥有领先地位。

2、汽车制造、销售及服务业务

控股子公司东莞中汽宏远主营新能源汽车研发制造,东莞中汽宏远为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是东莞市目前唯一一家具有传统汽车和新能源汽车生产资质的汽车制造企业,主要生产6-12米纯电动城市公交车、纯电动商务客车、纯电动物流车等新能源汽车产品,其设有“广东省纯电动客车工程研发中心”,研发生产的纯电动客车设计先进、工艺精良、性能可靠,质量上乘,目前已行销广东、海南、福建、湖北、江苏、广西等地,并出口到香港、澳门、澳大利亚等国家和地区。近几年,东莞中汽宏远已经形成了“研发中心+整车制造+充电桩运营+客运协同服务+金融产业配套”的发展新生态,并成为华南区域新能源汽车产业中迅速崛起的一股新生力量。

控股子公司畅丰专汽主营专用汽车的研发制造,畅丰专汽为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主要生产应急发电车、移动储能充电车、通讯指挥车、大流量给排水车等专用汽车,畅丰汽车是国内重要的特种车辆设备和应急服务的提供商,是东风商用车公司、中国重汽等大型车企的定点改装车辆生产企业,公司产品行销国家电网、南方电网、国家应急管理部所属各救援队、中国电信、中国移动、中国联通、各地政府市政部门以及油田、矿山等企业。

3、汽车客运及站务服务业务

公司的汽车客运及站务服务业务系公司传统产业,包括班车客运、旅游客运、出租客运及城市公交及客运站经营。其中,班车客运包括省际、县际、县内班线旅客运输服务;公司客运经营单位主要分布在福建省龙岩、南平两个三省交通要冲地区。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拥有35个客运站,其中一级客运站5个,二级客运站14个;拥有客运车辆2,369辆,其中班线客车1,239辆、旅游车147辆、公交车642辆、出租车341辆;拥有客运班线699条,班线覆盖了闽西、闽北城乡和省内各主要城市,并向广东、浙江、江西等地辐射。公司是福建省汽车客运的龙头企业。

4、成品油及天然气销售业务

(1)公司成品油及天然气销售业务在龙岩地区主要与中石化、中海油合作,设立由公司控股的合资子公司,通过发挥各方的优势,投资、建设、运营加油加气站。目前,子公司岩运石化拥有加油站6个;子公司龙洲海油拥有加气站1个、油气合建站2个,未来还将继续推进在龙岩地区的油气站建设,中海油在龙岩区域范围内的天然气销售业务均通过龙洲海油经营。(2)在南平地区主要由子公司武夷运输与中石油合作,拥有加油站3个,另有在批在建加油站2个。(3)在天津地区公司还通过收购方式,在天津市大港区投资建设有CNG天然气加工厂一座,该项目设计产能日供气量可达30万立方。(4)在安徽芜湖地区子公司安徽中桩物流在其港后物流园拥有油气电合建站1个。

5、其他业务

为延伸产业链,打造交通服务产业立体化的发展体系、提升相关产业的融合发展,公司开展信息技术服务和职业教育培训等业务,相关业务主要依托下属公司经营。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元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公司于2021年6月2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转让东莞中汽宏远汽车有限公司51%股权的议案》,同意全资子公司龙岩市新宇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将持有的东莞中汽宏远汽车有限公司51%股权作价人民币21,420.00万元转让给深圳市康美特科技有限公司和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7月1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全资子公司转让东莞中汽宏远汽车有限公司51%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9);截至报告期末,龙岩市新宇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仍持有东莞中汽宏远汽车有限公司51%股权,该股权尚未办理交割过户手续。另龙岩市新宇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于2022年1月7日收到深圳市康美特科技有限公司发来的《关于协商解除股权转让协议书的函》,因受其法定代表人曾传兴涉案人身自由受限并短期无法解决影响,深圳市康美特科技有限公司已无法继续履行《股权转让协议》;截至目前,龙岩市新宇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正积极与交易各方协商解除股权转让事宜。

龙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跃荣

2022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2682 证券简称:龙洲股份 公告编号:2022-010

龙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六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龙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十一次(定期)会议于2022年4月25日上午在公司七楼小会议室召开,公司于2022年4月15日以电子邮件、传真及书面形式送达了本次会议的通知及文件。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王跃荣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全体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法律文件及《公司章程》有关召开董事会会议的规定。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4月26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中国证券报》的《龙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2021年度总裁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三、审议通过《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同意将该议案提交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交了《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2021年度股东大会上作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4月26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龙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四、审议通过《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同意将该议案提交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4月26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龙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和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中国证券报》的《龙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

五、审议通过《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同意将该议案提交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4月26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龙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六、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议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1年度实现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为13,181,925.90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51,123,991.25元。截至 2021年 12 月 31 日,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51,854,620.91元、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为457,279,108.63元。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实施现金利润分配需要母公司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正,且应当以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来确定具体的利润分配比例,而公司2021年度合并报表可供分配利润为负数;因此,经综合考虑公司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资金需求、中长期发展等因素,公司拟2021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即2021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2年度审计中介机构的议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董事会认为:天职国际会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自2006年起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该所具备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专业能力,在审计工作中能够勤勉尽责,认真履行审计职责,能够独立、客观、公正地评价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因此,董事会同意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同意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实际审计服务范围和内容与该事务所协商确定最终审计费用。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4月26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中国证券报》的《龙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八、审议通过《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4月26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九、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增加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4月26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中国证券报》的《关于2022年度增加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

十、审议通过《关于向中信银行龙岩分行申请综合授信不超过人民币贰亿捌仟万元整的议案》,同意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岩分行申请综合授信本金不超过人民币贰亿捌仟万元整,期限为壹年,同意授权公司经营层具体办理该笔综合授信相关手续。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同意公司于2022年5月20日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将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4月26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中国证券报》的《龙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公司独立董事对第一、第六、第七、第八、第九项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4月26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龙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六十一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龙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2682 证券简称:龙洲股份 公告编号:2022-029

龙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龙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十一次(定期)会议,并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董事会决定于2022年5月20日召开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

2.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法律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及公司《章程》有关召开股东大会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下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5月20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5月20日9:15-15:00。

5.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交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2年5月17日(股权登记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2年5月17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式样附后);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现场会议地点:福建省龙岩市新罗区南环西路112号(龙洲大厦)十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提案名称

表一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2.上述议案已经公司于2022年4月25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六十一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4月26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中国证券报》的《龙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龙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七会议决议公告》及其索引的其他相关公告。

3.议案10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4.议案2中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议案 1、议案 2和议案3 采用累积投票表决方式,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及监事的表决分别进行,其中非独立董事6人、独立董事3人、监事2人【特别提示: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议案4至议案10采用非累积投票表决方式。

5.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要求,本次会议将对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且非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将结果在202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中单独列示。

6.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汤新华、邱晓华和胡八一将在本次股东大会上作2021年度述职报告。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法人股东持股东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持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出席的持受托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和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

3.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二)联系方式及其他说明

1.联系方式:

公司地址:福建省龙岩市新罗区南环西路112号(邮编:364000)

电 话:0597-3100699

传 真:0597-3100660

电子邮箱:lzyszqb@163.com

联 系 人:刘材文

2.本次股东大会会期预计半天,与会股东的食宿、交通费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682。

2.投票简称:“龙洲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表二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①选举非独立董事

(表一提案1,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6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6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6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②选举独立董事

(表一提案2,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3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③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一提案3,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2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2位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年5月20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龙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龙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单位)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若本委托人没有对表决权的行使方式做出具体指示,受托人可行使酌情裁量权,以其认为适当的方式投票赞成或反对某议案或弃权。

(注:该表决票,请对每一表决事项根据股东本人的意见选择同意、反对或者弃权并在相应栏内划“√”,三者必选一项,多选或未作选择的,则视为无效委托。)

本次授权的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字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有股数:

被委托人姓名: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注:法人股东须由法人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书面授权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

证券代码:002682 证券简称:龙洲股份 公告编号:2022-011

龙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龙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七次(定期)会议于2022年4月25日上午在公司五楼小会议室召开,公司于2022年4月15日以书面形式送达了本次会议的通知及文件。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文春女士召集并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刘材文先生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4月26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中国证券报》的《龙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二)审议通过《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4月26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龙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三)审议通过《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经审阅,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及董事会对该项议案的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现金流量以及2021年度的经营成果,监事会保证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四)审议通过《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经审阅,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的《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真实、客观、准确地反映了公司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和2021年度经营成果,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议案》。

经审阅,监事会认为:该议案符合实际情况,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的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有利于公司可持续发展,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2年度审计中介机构的议案》。

经审阅,监事会认为: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专业性强,能客观、公允地进行独立审计,能较好地履行双方签订的《审计业务约定书》约定的审计义务。因此,监事会同意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经审阅,监事会认为:该报告的形式、内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能够如实反映公司内部控制建立和实施的实际情况,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各项内部控制在生产经营等各个环节中得到了持续和有效的执行,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未发现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龙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2682 证券简称:龙洲股份 公告编号:2022-019

龙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 胡继荣 ,作为龙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和保证,本人与该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本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三、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四、本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证书。

五、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六、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七、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八、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九、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十、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的相关规定。

十一、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银保监会《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十二、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银保监会《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十三、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十四、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具有五年以上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十五、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该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十六、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十七、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十八、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十九、本人不是为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及主要负责人。

二十、本人不在与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二十一、本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前六项所列任一种情形。

二十二、本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二十三、本人不是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二十四、本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二十五、本人最近三十六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二十六、本人未因作为失信惩戒对象等而被国家发改委等部委认定限制担任上市公司董事职务。

二十七、本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三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或者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予以撤换,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是 □否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八、包括该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境内外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二十九、本人在该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三十、本人已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要求,委托该公司董事会将本人的职业、学历、专业资格、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情况等详细信息予以公示。

三十一、本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上市公司董事会会议的情形。

三十二、本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连续十二个月未亲自出席上市公司董事会会议的次数超过期间董事会会议总数的二分之一的情形。

三十三、本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未按规定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或发表的独立意见经证实明显与事实不符的情形。

三十四、本人最近三十六个月内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以外的其他有关部门处罚的情形。

三十五、包括该公司在内,本人不存在同时在超过五家以上的公司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三十六、本人不存在过往任职独立董事任期届满前被上市公司提前免职的情形。

三十七、本人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诚信勤勉的其他情形。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声明人 胡继荣 郑重声明: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本人在担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该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如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尽快辞去该公司独立董事职务。

本人授权该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及其他有关本人的信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人行为,由本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声明人:胡继荣(签署)

日 期:2022年 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