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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溺水宣传

南昌市东湖区关于排查风险人员的公告

7月11日,接南昌市青云谱区协查通报,我区戴某山判定为外区一阳性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经对戴某某核酸检测,结果为阳性,后经定点医院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7月12日,经对戴某山同住家人樊某玲、戴某平核酸检测,结果为阳性。为堵塞防控漏洞,提醒其他有共同活动轨迹人员落实防控措施,现将三人在我区的活动轨迹公告如下:

一、阳性感染者1 戴某山

7月7日,白天在南昌市西湖区城管中队上班,23:14至次日01:12在青云谱区同步大厦参加朋友生日聚会;

7月8日,02:45在西湖区直冲街青蓬小吃店吃夜宵,后回家休息未外出,19:39至23:00在西湖区船山路周边城管巡逻;

7月9日,白天在南昌市西湖区城管中队上班,晚上回家;

7月10日,白天在南昌市西湖区城管中队上班,晚上回家;

7月11日,9:00-11:00在东湖区小殷诊所就诊。

二、阳性感染者2 樊某玲

7月8日,10:05-10:50左右步行至大士院四区户外摊贩用现金买菜,其余时间在大士院玩具店看店;

7月9日,7:15与女儿、孙子等3人步行前往八一桥便民核酸采样点采核酸,8:10送女儿及孙子回家后在大士院玩具店看店,17:34骑电动车前往八一桥便民核酸采样点再次采核酸;

7月10日,8:27与女儿、孙子等3人骑电动车至八一桥便民核酸采样点采核酸,9:00左右步行至大士院菜市场户外摊贩买菜,未佩戴口罩;

7月11日,8:02独自前往八一桥便民核酸采样点采核酸,8:24至9:19在旺中旺超市(大士院19栋1层52号)买鱼,大士院菜市场(叠山路565号)买菜,未佩戴口罩,9:40去东湖小殷诊所看望儿子输液,10:00左右回家,16:25步行到八一桥街道幼儿园门口接孙子放学。

三、阳性感染者3 戴某平

7月8日,7:50左右送孙子上幼儿园,后在大士院玩具店看店,10:38步行到大士院二区采样点进行核酸检测,之后回玩具店;

7月9日,7:30吃完早餐后三人骑电动车送女儿戴某成到新建区第六中学参加公务员考试,8:24三人在新建区紫云府社区采样点做核酸,11:00与孙子、女儿在友谊路老上海馄饨铺用餐,13:00后到新建区新城吾悦广场三楼休息,16:40与女儿、孙子骑电动车回家;

7月10日,7:00到大士院南区采样点进行核酸检测,8:00之后在玩具店看店;

7月11日,7:00与孙子到大士院南区采样点做核酸,7:50送孙子上幼儿园,8:15之后在大士院玩具店看店。

请在上述时间段、地点与阳性感染者有接触或有活动轨迹交集或时空伴随的人员第一时间主动向单位、社区(村委会)或所住宿宾馆报告,配合做好流调及相关健康管理措施,对不按规定落实疫情防控措施、不如实报告个人行程、造成疫情扩散蔓延的,将依法依规追究法律责任。

请广大市民严格遵守疫情防控有关要求,不信谣、不传谣,涉疫消息以官方发布为准,继续增强防范意识,科学佩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保持安全社交距离、不扎堆、不聚集,尽早全程接种新冠病毒疫苗。如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佩戴口罩及时至就近发热门诊就诊,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东湖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指挥部

2022年7月12日

南昌市西湖区关于寻找新冠肺炎阳性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的公告

关于寻找新冠肺炎阳性感染者的

密切接触者的公告

广大居民朋友:

7月11日晚我区收到外县区协查函,一名外县区新冠肺炎阳性感染者在我区有活动轨迹,现寻找相关密切接触者,具体公告如下:

该患者于7月10日21:50至11日0:10期间,在西湖区船山路156号(东西南北中对面)“三毛烧烤大鱼”店内用餐。

为尽快发现可能的感染风险,请在上述时间、地点与感染者有过交集的人员,立即与属地社区(村组)报备,并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核酸检测及医学观察。如因故意隐瞒行程,导致疫情传播,将依法追究责任。

特此公告。

西湖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7月12日

关于八一桥街道相关区域实行临时管控措施的公告

鉴于八一桥街道有新增无症状感染者,为有效阻断疫情传播,经区指挥部研究,对八一桥街道相关区域实行临时管控措施,管控期间暂停非必要人员流动,对人员、环境进行全面筛查,具体措施如下:

1.八一桥街道大士院四区27栋、大士院四区28栋5单元、大士院四区29栋4单元、大士院四区25栋7单元、大士院四区35栋合围区域及旺中旺超市(大士院19栋1层52号)、八一桥大士院玩具店(大士院四区16栋)、东湖小殷诊所(大士院北区1栋1单元71-75号),以上区域采取封控措施,所有人员足不出户,服务上门。

2.八一桥街道大士院南区叠山路以北、半步街以东、新建后墙路以南、胜利路以西合围区域采取管控措施,所有人员人不出区、错峰取物。

3.八一桥街道其他区域所有人员注意个人防护、避免聚集。

本公告自2022年7月12日18时起实施,后续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及时调整。

东湖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7月12日

黎川县

黎川县关于排查密切接触者的接触人员的公告

2022年7月12日县疾控中心接外市协查函,函中提及我县居民张某某与阳性病例在时空上有交集被判为密切接触者。现张某某正在我县集中隔离。7月10日、7月12日两次核酸结果均为阴性。为堵塞防控漏洞,提醒其他有共同活动轨迹人员落实防控措施,现将其在黎川活动轨迹公告如下:

7月10日

7:30从南昌乘坐大巴返回黎川,10:15下车后直接到黎川客运站核酸采样点采样,10:30左右乘坐的士(赣FX7613)到黎川县三小门口下车后回家,19:00左右骑车到中田路上游玩20:00左右返回家中。

7月11日

21:00左右骑车到黎川一中北门网友网咖上网,22:00左右离开,后骑车到双好超市旁边锁味零食店购物,停留约5分钟,随后返回家中。

7月12日

9:00骑车到黎川宾馆对面核酸采样点采样,随后返回家中,14:40接县疾控中心电话被告知为密接,已闭环转运至集中隔离点隔离。

为阻断疫情传播风险,请于密接张某某在上述时间段及地点活动轨迹有过交集人员,第一时间主动向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或所在社区村(组)报告。暂时不要外出,做好自身及家人防护,并配合相关部门接受相应管控措施。

如有隐瞒,造成严重后果,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望广大群众自觉遵守相关疫情防控法律法规,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积极主动落实相关疫情防控措施。黎川县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电话:0794-7522332

黎川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

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7月12日

乐安县

乐安县关于排查密切接触者的

接触人员的公告

7月12日12:00接到外市协查工单,要求追踪管理新冠肺炎阳性病例密切接触者杨某。目前杨某已在集中隔离,杨某隔离前在县城内有活动轨迹,其主要接触人员均已落实管控措施,杨某7月10日检测核酸2次,结果均为阴性。为堵塞防控漏洞,提醒其他有共同活动轨迹人员落实防控措施,现将其在县城活动轨迹公告如下:

1.7月10日18:15,杨某从南昌市徐坊客运站乘长途客车(赣FA0321),20:40许到达乐安县汽车站下车,下车采核酸后由其父亲骑车带至东英角桥明珠理发店,在店内停留至22:00左右后到网上飞车网吧,上网至7月11日凌晨1:00左右回家(隆盛世纪花园);

2.7月11日12:00左右起床后到东英角桥明珠理发店,停留至15:00左右,后至网上飞车网吧上网至22:00左右回家;

3.7月12日起床离家至乐安二中后门正宗原味汤粉王早餐,停留时间半小时左右,离开时间8:34(付款时间);随后至东英角桥明珠理发店,停留至10:00左右,后到网上飞车网吧上网,12:10左右接到疾控中心电话后离开网吧回家等待转运。

请与密接人员在上述时间段活动轨迹有过交集的人员,特别是明珠理发店、网上飞车网吧、正宗原味汤粉王同时间段人员,第一时间主动向所在社区(村组)或当地疫情防控指挥部报告并开展核酸检测,做好自身及家人防护,并配合相关部门落实管控措施。接到报告的社区(村组)要第一时间向所在乡(镇)政府或当地疫情防控办公室报告,并持续跟踪反馈密切接触者的接触人员管控措施落实情况,实行每日报告制度。如有隐瞒,造成严重后果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望广大群众自觉遵守相关疫情防控法律法规,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积极主动落实疫情防控各项措施。

乐安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电话:0794-6669019

乐安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

7月12日11:12接到外省市协查工单,要求追踪管理新冠肺炎阳性病例密切接触者董某某,调查过程中发现黄某某也同为密接。目前董某某、黄某某已在集中隔离,董某某、黄某某隔离前在我县内有活动轨迹,其主要接触人员均已落实管控措施,董某某、黄某某7月12日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为堵塞防控漏洞,提醒其他有共同活动轨迹人员落实防控措施,现将其在县城活动轨迹公告如下:

密接1:董某某

7月7日

(1)12:02许到达鳌溪中心小学附近

(2)14:41—15:43在鳌溪下何元附近

(3)16:08—16:53在交通事故处理中心

(4)18:08—18:30在万崇横木附近

(5)19:18在鳌溪下何元附近

(6)20:05之后在县消防救援大队附近

7月8日

(1)8:12之前在县消防救援大队、鳌溪下何元附近停留

(2)8:12—11:34在交通事故处理中心附近逗留

(3)12:03—12:53在鳌溪下何元附近逗留

(4)13:02—13:22在县消防救援大队附近逗留

(5)13:28到达鳌溪中心小学附近

(6)14:02到达上罗坪,无具体逗留时间

(7)14:32—16:50在县消防救援大队附近逗留

(8)17:44到交通事故处理中心

(9)17:57—19:35在县消防救援大队附近逗留

(10)19:39—19:47在鳌溪下何元逗留

(11)20:45到鳌溪大脑岭

(12)21:33之后在县消防救援大队附近停留

7月9日

(1)7:45之前在县消防救援大队附近停留

(2)7:46—12:23交通事故处理中心

(3)12:49—14:01下何元附近

(4)14:24—15:43鳌溪坪上抚吉高速口,殡仪馆附近逗留

(5)16:53—18:23至流坑村逗留

(6)19:49到下何元附近

(7)19:58之后县消防救援大队附近停留

7月10日

(1)4:33之前,县消防救援大队附近停留

(2)4:58—7:13在殡仪馆停留

(3)8:39—10:00在牛田南安逗留

(4)10:17—14:01在流坑村逗留

(5)14:13—15:03在牛田南安逗留

(6)15:13后,流坑村停留

7月11日

(1)6:42之前,在流坑村停留

(2)7:17—9:08在牛田镇逗留

(3)9:12之后在流坑停留

7月12日

(1)9:18之前在流坑村停留

(2)9:53—10:49牛田镇逗留

(3)11:09—13:00在流坑村停留

(4)13:40后在下河元社会福利中心、法院、消防救援大队附近逗留

密接2:黄某某

7月7日

(1)11:40到乐安县抚吉高速路口

(2)11:48—23:50到鳌溪下岭并停留

7月8日

全天在乐安县城活动(主要在电信局、香山豪庭、外环路、大脑岭上、刘家湾附近活动)

7月9日

全天在乐安县境内活动(电信局、下岭、外环路、刘家湾、潭港、牛田镇、白石岭、新汽车站、杨柳山庄活动)

7日10日

全天在乐安县境内活动(电信局、下岭、外环路、牛田镇、流坑村活动)

7月11日

全天在乐安县流坑村活动。

请与密接人员1、2在上述时间段活动轨迹有过交集的人员或有过接触人员,第一时间主动向所在社区(村组)或当地疫情防控指挥部报告并开展核酸检测,做好自身及家人防护,并配合相关部门落实管控措施。接到报告的社区(村组)要第一时间向所在乡(镇)政府或当地疫情防控办公室报告,并持续跟踪反馈密切接触者的接触人员管控措施落实情况,实行每日报告制度,如有隐瞒,造成严重后果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望广大群众自觉遵守相关疫情防控法律法规,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积极主动落实疫情防控各项措施。

综合:南昌东湖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指挥部、西湖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黎川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乐安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来源: 大江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