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保贷款出事银行有什么责任(银行贷款担保人的责任)

近日,双辽市人民法院诉前法官收到某银行起诉郭某某等人的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经电话询问双方均有调解意向,但因其中一名当事人因病刚出院本人不能来法院参加调解,且节后有三位当事人要外出打工,为了保护金融企业的权利及减轻被告人的诉累,诉前法官决定驱车赶往被告家里进行调解,利用了一天时间调解了三件“三户联保”的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快速高效化解双方当事人的纠纷,取得了当事人及金融机构一致好评。

三户村民以“三户联保”的方式自愿通过互负连带责任向双辽某银行借款,因没有按照合同履行还款义务引发了这起纠纷。被告郭某夫妻、赵某夫妻、贾某夫妻于2016年分别向某银行贷款5万元,三户之间提供联保。贷款发放后,三户被告仅履行部分还款义务,其余部分一直逾期未还,原告多次催收未果,故诉至法院。

在调解过程中,针对双方的现实状况,从还款义务角度着手,经过耐心详细的释法明理、分析利弊,双方当场达成调解协议,约定了时间一次性给付原告借款本金及利息,当天双方签订调解笔录及协议书。调解完毕后,当事人对法官能够在正月中来到家中解决纠纷表示感谢。该银行也对法官能够及时解决纠纷表示衷心地感谢。

中国吉林网 吉刻APP记者 李忠鑫 双辽市人民法院供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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