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源:摄图网
图源 广州交警
第二步:录入信息。准备个人身份证件、车辆合格证、销售发票、待上牌电动自行车,在“个人电动自行车登记办理”栏目,录入上传个人和车辆信息,提交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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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步:登记预约。审核通过后,在“办理进度”栏目点击“办理记录”进入“办理详情”页面,点击“线上预约”选择预约上牌网点,并缴纳牌证费(30元/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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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步:安装号牌。携带相关材料和电动自行车,按预约时间到达预约网点,由工作人员对车辆进行核验并安装号牌。电动自行车号牌号码是系统自动编号。
符合“旧国标”车办理网点
以下各网点营业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
下午14:00-17:00
上下滑动查看↓
符合“新国标”车办理网点
以下各网点营业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
下午14:0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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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符合《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17761-2018,以下简称“新国标”)并获得CCC认证的居民个人自用电动自行车,凭有效材料登记核发白底黑字正式号牌和行驶证。
注:市民可在“广州交警”微信公众号的“电动自行车服务”模块,通过“新国标车查询”栏目,输入车辆整车编码/车架号查询车辆是否属于“新国标”。
2、“新国标”实施前在用的,符合《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GB17761-1999,简称“旧国标”)或符合“新国标”但未获得CCC认证的居民个人自用电动自行车,应当在2022年9月30日前办理过渡期登记,凭有效材料登记核发黄底黑字过渡期号牌和行驶证,号牌有效期至2023年11月30日止。
3、符合“新国标”并获得CCC认证的网约配送电动自行车,凭有效材料登记核发蓝底白字正式号牌和行驶证,并按网约配送的用途使用。
图源:广州交警
办理流程:市民可以在“广州交警”微信公众号的“电动自行车服务”模块,通过“带牌销售网点”栏目查询已备案的电动自行车销售门店,直接购买已登记安装号牌的电动自行车。
附:电动自行车销售门店如何申请备案“带牌销售”?
电动自行车销售门店准备以下原件:公司营业执照、公司加盖公章的委托书、被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公司信用记录证明、销售车辆授权证明、承诺书,在“广州交警”微信公众号的“电动自行车服务”模块,通过“带牌销售企业申请”栏目提交申请。
注意:已登记的电动自行车在使用过程中涉及变更所有权、变更备案、补换牌证、被盗抢登记、注销登记等业务,可到车管服务窗口办理。
图源:广州交通电台
1、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电动自行车登记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撤销登记,收缴号牌、行驶证,并处二百元罚款。申请人在三年内不得申请电动自行车登记。
2、伪造、变造电动自行车号牌、行驶证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收缴号牌、行驶证,并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3、使用伪造、变造电动自行车号牌、行驶证或者使用其他电动自行车号牌、行驶证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车辆,收缴号牌、行驶证,并处五百元罚款。当事人提供电动自行车合法证明的,应当及时退还车辆。
4、驾驶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未按照规定悬挂号牌或者故意遮挡、污损号牌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警告或者五十元罚款。
1、这些车辆不能上牌!
按照《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17761-2018)定义,电动自行车为以车载蓄电池作为辅助能源,具有脚踏骑行功能,能实现电助动或电驱动功能的两轮自行车。因此,没有脚踏板骑行功能的电动自行车和“电动摩托款”的电动自行车不符合登记上牌的条件。
电动自行车办理登记时,要求:
车辆必须有脚踏骑行功能;
有改装的需还原,有加装的需拆除;
车上必须能查到车架号(三无产品不能上牌)。
2、这些车不得上路!
驾驶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的,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文明出行。不得驾驶非法加装或者改装、拼装、超标等不符合相关规定的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
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广州交警将依法予以处罚;车辆经鉴定属于机动车的,依照机动车的相关规定处理。
3、鼓励购买保险!
为最大限度保障权益,鼓励市民购买电动自行车保险。市民可通过线上电动自行车业务模块或线下业务网点购置电动自行车保险,由群众自愿选择是否购买。
图源:摄图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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