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卫生局(石家庄卫生局电话)


保定



涿州市



涿州市九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二次会议

任命李献峰为代理市长

11月17日,涿州市九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二次会议。会议依法进行了人事任免。经过投票表决,决定任命李献峰同志为涿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代理市长;郝建强同志为涿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石家庄



石家庄市桥西区


石家庄市桥西区人民政府关于赵充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


经2021年11月9日第17届区政府第10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


赵充同志任区金融创新开发区筹建处副主任,免去其区金融创新开发区筹建处发展招商部部长(正科)职务;

倪立军同志任红旗街道办事处主任;

梁润波同志任长兴街道办事处主任;

陈慧同志任振头街道办事处主任;

崔敬同志任苑东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李丽同志任南长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崔晓楠同志任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张彦松同志任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免去其区网络中心主任职务;

杜建业同志任区网络中心主任,免去其区信息中心主任职务;

于建刚同志任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队长,免去其区房屋征收中心主任职务;

罗绮思同志试任东华街道办事处副主任,已于2021年10月期满,按期正式任职;

朱世东同志试任休门街道办事处副主任,已于2021年10月期满,按期正式任职;

张璧玉同志试任区机关后勤服务中心副主任,已于2021年10月期满,按期正式任职;

吕越同志试任区人才交流中心副主任,已于2021年10月期满,按期正式任职。


免去:

李桂玲同志区金融创新开发区筹建处副主任职务;

王更慧同志长兴街道办事处主任职务;

牛士伟同志苑东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职务;

敦晓春同志苑东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职务;

刘强同志南长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职务;

韩彦兵同志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教导员职务。


石家庄市桥西区人民政府

2021年11月10日


元氏县


元氏县人民政府关于于海宝等同志免职的通知

元政任〔2021〕5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


经县政府研究同意:


于海宝同志不再担任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副局长职务;

李丽肖同志不再担任卫生健康局副局长职务。


元氏县人民政府

2021年11月16日



秦皇岛



秦皇岛山海关区


11月16日,山海关区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2次会议。会议以举手表决的方式,通过了免去麻宁、刘东民等八位同志原职务的决定。以投票表决的方式,任命了张晓东、麻宁、刘东民等同志的职务。

根据投票表决结果,决定任命:

张晓东同志为区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马丽娅同志为区教育和体育局局长;
刘敬同志为区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局长;
刘东民同志为区民政局局长;
麻宁同志为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
马宝祥同志为区水务局局长;
赵春明同志为区农业农村局局长;
李玉玲同志为区商务局局长;
高立权同志为区卫生健康局局长。

秦皇岛市抚宁区

秦皇岛市抚宁区人民政府关于王志宏等同志任职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骊城街道办事处,抚宁经济开发区管委,区政府各部门,区直各有关单位:

王志宏等同志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区委、区政府研究决定:

王志宏同志任区住房保障服务中心主任;
鹿升银同志任区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
张振友同志任区民政局副局长;
卢艳奎同志任区普查中心主任;
吕永海同志任区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副局长;
张国新同志任区司法局榆关镇司法所所长;
刘景民同志任区司法局留守营镇司法所所长;
王帅同志任区防贫中心副主任;
杨立军同志任区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副主任;
郭志东同志任区平市庄林场场长;
李宁同志任区特困人口供养中心(区残疾人托养中心)主任;
魏学林同志任区园林绿化中心副主任;
王利华同志任抚宁经济开发区国土规划建设局副局长。

秦皇岛市抚宁区人民政府
2021年11月7日


张家口



张家口市桥东区

张家口市桥东区人民政府关于梁正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东政字〔2021〕48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空港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区政府各部门、区直属单位:

根据中共张家口市桥东区委东区干字〔2021〕52号文件通知,经十月二十九日区政府党组会研究同意,决定任命:

梁 正同志为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陈丽婷同志为区民政局副局长;
贺春利同志为区司法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庞瑞清同志为区财政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霍晓强同志为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副局长;
于 洋同志为区交通运输局副局长,免去其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副局长职务;
赵晓峰同志为区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赵淑娟同志为区农业农村局副局长(调任试用期一年);
常玉亭同志为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副局长;
马燕莉同志为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副局长;
彭晓辉同志为区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夏 佳同志为区行政审批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郑国超同志为区公厕管理处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决定免去:
刘 玮同志的区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职务;
席恒元同志的区应急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王 蓓同志的区民政局副局长职务;
宋媛媛同志的区司法局副局长职务;
杜秀全同志的区财政局副局长职务;
安建军同志的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副局长职务;
李 鹏同志的区农业农村局副局长职务;
尉志红同志的区商务局副局长职务;
武 兰同志的区商务局副局长职务;
任慧燕同志的区应急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徐建明同志的区审计局副局长职务;
王琦霞同志的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袁亦冬同志的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刘小青同志的区统计局副局长职务;
康敬伟同志的区行政审批局副局长职务。

张家口市桥东区人民政府
2021年11月4日


唐山



滦州市



来源:秦皇岛发布、河北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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