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国企为什么降薪(2017国企为什么降薪了)

我是一名国企员工普通职员,最近公司上上下下都在说因为疫情原因公司要对员工进行降薪来减少企业负担。今年是疫情发生的第三年,做为身在武汉的一名国企职员,很感激公司在这种艰难的时候准时跟发放员工工资,可是就在今年4月,公司各部门已经开了吹风会,告诉大家企业如何如何困难,经营如何如何下滑,要各分公司提出降薪政策,降薪标准是发放工资的70%,就在4月还推迟了发放员工工资,做为一名员工没有多大能量提出反对意见,基本上大家也都默认了,但我想问问,国家有政策也有规定,什么样的企业受到什么样的损失,在什么情况下才能提出降薪政策,而且需要得到员工的认可才能实行。不要说你合不合规,首先集团公司都已经违法了,降薪政策是有,那是对因受疫情影响,停工停产一个月以上的企业,我们公司呢?既没有停工也没有停产,更没有连续停工停产达到一个月,已疫情为理由想减少劳动成本,只是企业的想法,想得到员工理解,哪起码要拿出一个合理的理由。因经营不善没钱发放工资,所以要求员工降薪,这更说不过去了,员工只是生产产品,经营亏损哪不是生产出了问题,是销售出了问题,说直白点哪是领导的责任,关员工什么事,要求降员工的工资,为什么不降领导的工资?所以都是不合理的,如果企业要降薪,那么没有得到员工谅解哪只能走劳动仲裁了。虽然因为疫情原因在情理上降薪说得过去,但情理不等于法理,如果有人要违法法律,哪我们每一位老百姓都有维护法律的义务和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