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就说
出租车运价要调整
但是
怎么调呢?
具体方案是什么呢?
12月26日
宜宾召开城区巡游出租车运价调整听证会
21名由市政协委员、法律专家、
专家学者、消费者、经营者等构成的
听证代表发表了意见
当前,宜宾中心城区巡游出租车运价执行的是2011年制定的标准。
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市场经营环境的变化,物价指数和职工平均工资水平逐年持续上涨,出租汽车运营成本逐年上升,经营者和驾驶员多次提出调整巡游出租车运价的诉求。
我市中心城区巡游出租汽车运价与周边市州相比偏低。省内内江、遂宁已完成出租汽车运价调整工作,成都、自贡、乐山、泸州、广元、眉山等全省大部分城市也正按程序启动巡游出租车运价调整程序。
为此,宜宾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中“理顺价格形成机制,建立出租车运价动态调整机制”和《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化改革加快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有关工作的通知》中“理顺价格形成机制,推动巡游车运价市场化改革,加快完善巡游车运价动态调整机制”的有关精神,于2018年初启动巡游出租汽车运价改革工作。
本次听证会上,18人赞成第二套方案,即1公里起步价由现在的4元调至5元,公里单价由现在的1.6元调至1.8元;
3人赞成第一套方案,即起步价调至6元,公里单价不变,但希望参照周边城市将起步数1公里调至1.5公里。
方案一
起步价上涨到6块
车公里基准单价为1.6元/1公里
节假日每趟次加收5元
1.6排量出租车
起步基准价(1公里及以下):由起步价4元/1公里调整为起步基准价6元/1公里(含已取消的1元燃料附加费),起步基准价最高上浮30%,下浮不限。
车公里基准单价:1.6元/1公里,最高上浮30%,下浮不限。
低速行驶费:非高峰时段,仍按现行的1.6元/5分钟收取低速行驶费;高峰时段(7:00—9:00,16:00—19:00),按1.6元/4分钟计时收取低速行驶费。
1.8排量出租车
车公里基准单价:1.7元/1公里,最高上浮30%,下浮不限。
低速行驶费:非高峰时段,仍按现行的1.7元/5分钟收取低速行驶费;高峰时段(7:00—9:00,16:00—19:00),按1.7元/4分钟计时收取低速行驶费。
方案二
起步价上涨到5块
车公里基准单价1.8元/公里
起步基准价(1公里及以下):由起步价4元/1公里调整为起步基准价5元/1公里(含已取消的1元燃料附加费),起步基准价最高上浮30%,下浮不限。
车公里基准单价:由原来的1.6元/公里调整为1.8元/公里,最高上浮30%,下浮不限。
低速行驶费:由现行的1.6元/5分钟调整为按实际执行车公里基准单价1.8元/4分钟计时收取低速行驶费。
车公里基准单价:由原来的1.7元/公里调整为1.9元/公里,最高上浮30%,下浮不限。
低速行驶费:由现行的1.7元/5分钟调整为按实际执行车公里基准单价1.9元/4分钟计时收取低速行驶费。
两个方案均增加春节服务费
返空费、夜间服务费
同时,两个方案均增加春节服务费。春节期间(按国家公布的放假时间含周末调休),实行每趟次加收5元。
巡游出租汽车运价中的返空费(5公里以上,车公里单价加收50%)、夜间服务费(当日22∶00至次日7∶00,起步价和车公里单价加收30%)、乘坐巡游出租汽车发生的过路、过桥、过隧、过渡等费用由乘客支付维持不变,仍按原规定执行。
听证会结束后,市交通运输局将根据听证会上各方的意见,对方案进行进一步修改完善,报市政府批准后再向社会公布实施。
预计中心城区出租车运价调整方案将在明年春节之前实施。届时,目前收取的一元出租车燃料附加费将予以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