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拉线111公里限速多少钱(那安快速路限速多少)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0年5月8日至2020年7月31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对酒泉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开展了巡察。2020年10月21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向酒泉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方面

1.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深入,往深里走、实里走、心里走有差距的问题。一是提高政治站位,结合“坚持政治建警、全面从严治警”教育整顿,自巡察反馈以来,共组织例会学习14次、交警夜校12次,有效增强民(辅)警政治敏锐性,保持政治警惕。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训词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切实推进理论学习往深里走、实里走、心里走。二是依托“学习强国”“甘肃党建”平台,认真落实“三会一课”,逐月落实学习内容,“甘肃党建”平台平均积分1.2万分,“学习强国”平台平均积分2.3万分。结合公安交管工作,丰富主题党日内容,巡察反馈以来,邀请酒泉市国家安全局领导、酒泉市公安局第一党支部书记、“樊登读书”资深会员等讲师开展意识形态、革命历史、传统文化等主题教育6次,开展系列党风廉政教育5次,教育党员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参观铁人纪念馆、酒泉起义纪念馆、毛主席按语广场等教育洗礼活动5次,充分调动党员主动学习的积极性,全面系统学习党章、党规、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全国及省、市委重要会议精神;认真学习省公安厅党委、市局党委相关会议精神及安排部署,从学深、弄懂、做实上下功夫,读原著、悟原理、学原文,在深化学习上下真功。三是加强党员学习教育管理,对党员学习情况开展经常性监督检查,各支部不定期抽查党员纪实手册,党员学习心得通过支部委员签字后统一收集,积极组织开展、参加各类党员知识竞赛。

2.关于贯彻中央和上级党委决策部署有差距,具体工作举措落实不全面的问题。

(1)落实习近平总书记2019年在全国公安工作会议上强调的“要把大数据作为推动公安工作创新发展的大引擎、培养战斗力生成新的增长点,全面助推公安工作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的要求不到位。一是在全市“智慧交管”建设三年规划初稿的基础上,借力百度公司对技术方面进行修订完善,目前第三版规划方案已报省、市评审。二是加大项目资金投入,积极汇报争取项目资金1300万元,对G7京新高速、G30连霍高速、柳敦高速前端设备进行加密补盲,对支队指挥中心进行升级改造;积极推进G7京新高速公路前端感知补盲工作,目前涉及的8处监控视频、2处卡口监控、2处诱导显示屏地下装置预埋工程已全部安装完毕,鉴于目前天气寒冷,马鬃山地区基本不具备土建施工条件,杆体安装在2月底实施。三是做好G30连霍高速前端设备加密工作,在渊泉、瓜州辖区事故多发段安装防疲劳提示装置2套,融通柳园至星星峡光纤1条,改造区间测速19处,5处区间测速、2处高速公路执法服务站正在施工安装。四是提升新建高速公路信息化管控手段,积极争取市财政投资180万元,拟在新建通车的柳敦高速建设区间测速8处,防疲劳提示装置4套,速度警示设备4处。目前,建设方案已完成,待省、市评审。五是深入推进大数据赋能应用。目前,支队指挥中心升级改造已完工,接入全市各类道路监控1000余处,目前正在进行数据整合应用。

(2)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全省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意见》不到位,推动落实“党政领导、部门参与、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责任体系力度不大,存在公安交管部门单打独斗现象。一是夯实协同共治责任。市道安委各成员单位召开联席会议,分析道路交通安全形势、传达上级部署、研究推动工作。以开展各类专项行动为抓手,全面履行行业监管责任、督促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巡察反馈以来,先后开展专项检查2次、联合检查1次,下发隐患整改通知书8份,约谈相关单位、企业62人。全面落实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追究,完成年内1起较大事故深度调查,对2名监管责任人予以党纪或政务处分,对2家涉事运输企业、单位依法作出处罚,对发现的相关问题及时督促责任单位整改,齐抓共管共治作用不断增强。二是提升应急保障能力。加强应急保障体系建设,开展全市道路交通安全应急处突演练,建立冰雪沙尘天气交通应急管理联动工作机制,不断提升应急处置效能。联合市卫健委制定印发加强警医合作和交通事故伤员快速救治绿色通道方案,进一步健全事故救援“四位一体”工作机制。三是加强道路管控治理。巡察反馈以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事故预防“减量控大”“百日会战”“电动车治理”等专项行动,查处各类违法7.2万余起,重点车辆“隐患清零”工作居全省前列,省道安委督办的4处隐患路段全部治理销号。建成警保合作劝导站66个、实现乡镇全覆盖,制定全市警保合作劝导员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职责任务。投入近1.3亿元建设农村公路生命安全防护工程112项1909公里,“千灯万带”建设全部完成,新媒体矩阵宣传教育影响力不断增强,我市道路通行秩序、群众满意度持续提升。

(3)2017年8月,省公安厅印发《市州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基地建设指导意见》中明确,“酒泉市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基地于2018年12月31日前建成并投入使用”,至目前未建成使用。经支队积极汇报,多方协调,“酒泉市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基地”建设工作已通过市发改委立项审批。

(4)全市道路交通标识标线清理规范不及时,县市区设置标准不一,底数掌握不清。针对巡察反馈问题,全市各级公安交管部门迅速对全市城市道路交通标识、标线、护栏等交通安全设施进行全面细致排查,建立工作台账,至目前,全市城区共有交通信号灯528组,交通标识牌4984块(其中禁令标识1783块、警告标识987块、指示标识997块、指路标识1159块、旅游标识58块),城区施划各类交通标线387914平方米。结合排查情况,立足自身实际,对辖区污损、丢失、损坏、树木遮挡导致交通标识不清晰、不完善的标识标线及时进行维护补充;对进城路口大货车、危化品运输车等限行标识不全、指示提前量不够、标识信息不全等问题进行整改;对道路内外、停车场地的禁停标识、禁停线进行修复、增设;对城区交通信号灯不符合标准、配时不科学、自动化程度不高、设置不规范进行合理调整,逐步完善交通设施。属于其他部门设置或者确定的,积极通报有关主管部门并建议、督促及时调整。巡察反馈以来,完善城区交通设施126处,施划各类交通标线32486平方米,新启用电子警察13处,更换老旧、破损标牌标识215块,新增标识牌111块,科学调配信号灯配时81处,更换满屏信号灯49组、箭头信号灯48组。

3.关于落实“放管服”改革措施不到位,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有差距的问题。

(1)对公安部2018年以来相继推出的公安交管“放管服”改革20项、10项和6项新举措宣传力度不大、形式不多。一是在认真落实公安交管“放管服”改革措施的基础上,加强与各业务部门的沟通协调,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印发宣传资料、摆放宣传展板、新媒体平台发布信息、直播等方式,提高群众知晓率和“12123”使用率,网上业务办理达到全部业务的78%,提升41个百分点,真正“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让群众对酒泉公安交管“放管服”改革取得的成果看得到、听得见、学得会、用得上,切实将改革转化为便民利企的实际举措。二是除近期在市广播电视台“1015”交通播报栏目举办2期深化公安交管“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12项措施的专题外,在全市车管业务窗口张贴“放管服”改革新措施宣传资料,支队车管所、沙州车管分所均在业务大厅每天不间断滚动播出“放管服”改革新举措。三是通过“交管12123”手机APP、手机短信等渠道开展点对点提示告知,便利群众准确知晓车检日期,按期购置交强险。对涉及减免材料、放宽条件等群众办事前需知晓的事项,通过互联网主页、短信和微信等主动公开,及时更新网上、窗口等公示内容,方便查询,真正让群众感受到实惠便利。四是拓宽号牌申领渠道。通过多种方式宣传,引导提醒广大车主,在车管所办理相关业务,若遇到临近下班前办理的业务导致号牌制作完不成、不愿意次日前来领取的情形,可凭相关领取凭证委托亲朋好友、外卖员、跑腿员、出租车司机等人员予以代领;经邀请肃州区快递公司召开座谈会拓展寄递业务,大部分快递企业认为号牌寄递业务量较小且地处偏僻,明确表示不愿承担寄递业务。经再三磋商,现已邀请顺丰快递公司入驻。机动车所有人如不愿意当天领取需寄递的,现可自主选择顺丰、邮政两家快递公司任意一家寄递。

(2)服务营商环境有差距。群众长期反映的停车难、高峰期交通拥堵等问题没有得到彻底解决,部分路段限速不合理。一是提升服务理念,优化营商环境。巡察反馈以来,酒泉公安交警持续深化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助力社会经济稳定发展工作要求,及时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执法工作创造良好营商环境的紧急通知》,切实为来酒营商旅游打造安全、有序、稳定、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口头警告轻微交通违法行为的外地车辆1150余辆,切实为来酒旅游、投资的企业和游客提供了优质的服务和便利。二是完善停车设施,严格规范管理。积极会同相关部门对中心商业区和公建配套停车场进行全面清理;对群众反映强烈的违停路段作为管理重点,主动在具备条件且不影响道路通行的城市道路路内增设临时停泊车位,方便群众夜间停车。巡察反馈以来,新增停车泊位3080个,施划26条禁停标线路段2500平方米;积极会同城市执法管理部门在城区选择合适点位设立非机动车禁(停)标识牌,引导市民有序停放。同时,定期维护道路停车泊位标识、标线,保持泊位标线清晰有效,并纳入常态化监管。三是优化交通设施,攻坚疏堵保畅。结合我市实际,合理采用“渠划车道、客货分离、限时通行”等措施,提高通行效率。在交通流量大的主干路与支路路口施行禁左管理措施,科学设置路口禁左配套的禁左提示标识标线。在严重拥堵路段分时段限制通行,实现信号灯精准配时,减少机非混行造成的交通拥堵,引导绿色出行。积极协调相关职能部门,落实环卫车等车辆在非高峰时段作业规定。针对出租车、公交车随意停靠、肆意变道调头、超速行驶、强超强会、占道行驶、不礼让斑马线行人造成交通拥堵等问题,开展专项整治,采取有力措施,严厉查处出租车、公交车交通违法行为,规范行车秩序。四是科学调整勤务,严格路面管控。科学统筹勤务安排,加大对易堵时段、易堵路段的疏导管控力度。在出入城区主要路口设立屯警点和缉查点,按时段、路段、车型对货运、渣土运输、施工等车辆开展入城限制通行,缓解城区道路交通拥堵;在城区主要路口尤其是学校周边设立高峰岗,疏导交通;综合运用民警巡逻、执法车摄录、监控设备抓拍等手段,及时查处违法停车行为,持续规范停车秩序管理,确保道路畅通,巡察反馈以来,全市共查处违法停车89318起(含电子抓拍),劝离临时停车1400余辆,拖拽路边“僵尸车”45余辆。五是严格标准设定,合理规范测速。对照省厅交管局印发的《规范查处机动车违反限速规定交通违法行为实施方案》要求,全面排查辖区测速取证设备,重点对限速值明显偏低、群众反映突出的、限速标识、告知提示、减速设施等交通设施缺失多发点段路段,及时更换了21块不符合标准和要求的提示牌,重点对S314线(安拉线)限速值过低、柳格高速G3011测速提示标识设置不明显的问题进行集中排查整治,进一步规范设置,支队统一订制提示牌和指示牌对15处高速公路缺失“前方测速”提示牌和限速值指示牌的问题进行整改补充,对4处固定测速牌距离电子眼过远的问题,进行位置迁移,确保合理规范。

(3)对机动车检测监管不到位。一是对发现问题的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暂停采信检测报告,责令整改,经验收合格后予以恢复采信检测报告。二是加大检查力度。巡察反馈以来,支队坚持每月通过明察暗访、视频巡查、联合检查等形式对检测机构进行监督检查,并下发检查通报,防止发生弄虚作假检测车辆等问题。不断加强对机动车检测机构的监督管理,常态化落实监管职责,对违规行为及时纠正,并进行责任追究,督促机动车检测机构规范检测行为,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

(4)驾考硬件建设滞后。大客车驾驶考试无场地、无考试车辆及设备,取得大客车驾驶证只能到车管所沙州分所、嘉峪关或张掖进行考试,给群众造成极大不便。目前,沙州分所考场复核验收已完成,2021年1月已开展部分大车车型考试。支队车管所已指导肃州区凯顺达社会化考试场完成大型汽车科目二、科目三考场建设。

(5)群众和网民通过人民网论坛、市长信箱投诉问题、反映问题多,近3年,共接到信访投诉36件,黄某某信访案历时6年未得到化解处理。巡察反馈以来,党总支书记、支队长温国华接访朱某某、黄某某夫妇16次,政委王玉清接访朱某某、黄某某夫妇7次。经多次协商,朱某某、黄某某夫妇提出通过政府协调困难生活补助等要求,目前正在协调。

4.关于意识形态责任制落实不到位,网络舆情应对不及时的问题。

(1)领导班子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视不够。一是巡察反馈以来,支队对意识形态工作上存在的问题进行细致归纳和梳理,从细化支队层面意识形态工作制度,强化“三会一课”作用等方面制定出8项可行措施,研究讨论了组织2020年度意识形态专题学习的内容和范畴。二是对全市公安交警队伍建设进行细致调研,梳理民(辅)警队伍意识形态工作松懈点位,对青年民(辅)警的政治思想教育工作进行研究,并形成研究论文一篇。三是在2020年新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中开展“忠诚从警路”意识形态专题教育,完成理论教学和中国人民警察荣誉标识学习,进行了“忠诚从警路”专题演讲比赛和“忠诚从警路”合唱比赛。四是召开专门会议,明确将意识形态工作列为各部门考核的“一把手”项目。五是依托支队实战大练兵、公安夜校等,加强民(辅)警队伍的思想文化和理想信念教育。巡察反馈以来,组织传统文化教育课2堂、思想政治教育课2堂,在集中学习过程中组织进行警示教育1次。

(2)网络舆情应对能力不足。对互联网等新媒体应用不充分,缺乏用互联网思维思考问题的能力,不善于运用网络了解民意、开展工作。一是制定完善《酒泉公安交警系统涉警负面舆情处置办法》,健全舆情处置及预警机制;二是加强网络舆论监督,严格落实警务新媒体快速响应机制;三是巡察反馈以来,组织开展涉警舆情处置演练3次,确保在应对网络舆情时主动快速发布官方声音,最大程度压缩小道消息、虚假消息,变被动为主动,合理正面引导舆论。

二、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情况方面

5.关于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有差距,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还没有落实到各层级的问题。一是建立责任清单。制定并落实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明确责任内容、工作标准和考评办法,夯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二是保持“零容忍”高压态势惩治腐败。认真处理执法违纪违规信访举报,及时受理并展开调查核实。严格登记制度,确保不漏查、不积压。建立健全责任追究制度体系、工作程序和保障机制,严格落实责任倒查、“一案双查”和公开通报曝光制度。三是深入开展机关廉政文化建设。将交管文化与廉政文化相结合,以悬挂廉政展板、制作廉政宣传栏等形式,对机关环境进行布设,营造了浓厚的廉政文化氛围,做到了廉政文化建设“四有”,即有廉政文化阵地、有廉政文化书籍、有廉政文化展板、有廉政警示牌。巡察反馈以来,所属党支部117名党员民(辅)警共开展警示教育6次,警示教育基地观摩学习2次。

三、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情况方面

6.关于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1)党建和业务发展结合不紧密。一是严格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领导干部坚决明责知责、履责尽责、考责问责,落实好民主集中制、谈心谈话制度、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三重一大”等,推行党务公开,健全党内情况通报制度。二是丰富党建工作内容。深入开展基层党建质量提升年活动,制定创建示范党支部计划并严格落实,积极创建党建主题品牌。结合业务工作,继续拓展思路,丰富工作内涵,积极创新党建工作载体,党建品牌进一步擦亮。积极参加局属党组织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暨基层党支部标准化建设现场观摩交流推进活动,并对标先进谈感受。三是从工作大局出发,在坚持做好常规思想教育工作的同时,提升党建工作、业务工作“一岗双责”履责能力。在“减量控大”和“百日会战”专项行动中,组织党员民(辅)警协助肃州交警大队在拥堵路段、交叉路口开展城区道路交通秩序安全整治;在精准脱贫攻坚战中,党员领导干部带领党员民(辅)警多次前往瓜州县广至藏族自治乡开展“一户一策”精准脱贫慰问扶贫工作,帮扶对象全部脱贫。四是健全长效机制。严格规范报表审批程序,收集材料报表前需经支队分管领导审核并报主要领导同意,确保材料报表严谨性、严肃性。注重信息交流、共享,推动数据资源共享互认,让数据多“跑腿”,让基层少“跑路”,切实为基层减负,杜绝形式主义。巡察反馈以来,支队党总支通过“强堡垒、抓建制、提素质、严制度、突融合”,切实将党建政治引导力、思想凝聚力融汇成为推动业务工作的强大动力。

(2)对基层党建工作的领导和指导不到位。一是秉承“党建带队建,队建促业务”的理念,专门安排部署党建工作,与支队8个支部共同分析党建工作存在的问题,以问题为导向,切实解决党组织虚化、弱化、边缘化问题,努力提升党支部书记抓党建的能力水平,充分发挥党建引领作用。二是深入开展党建调研工作。巡察反馈以来,在市局党委督导检查的基础上,支队班子成员对各党支部进行党建工作考核,通过翻阅台账资料,与党员民警座谈交流,共同探讨新形势下如何更好地将党建工作和交管业务融合,抓好党建工作的突破口。

7.关于民主集中制执行不严格,党内民主流于形式的问题。一是组织班子成员对党章、党规、市局相关制度进行学习,进一步明确支委会、支队长办公会、支队班子会议、队务会议议题的提交程序;二是巡察发现问题反馈后,至目前,支队共召开9次支委会议、5次支队长办公会议,所有需要提交会议研究的议题,均由议题提交部门与相关科室沟通,形成明确意见,经分管领导审核后,会前从OA内发班子成员充分征求意见,会上集中进行讨论,充分发表意见,每个议题研究讨论过程中严格落实一把手末位表态制度。

8.关于党支部标准化建设有差距的问题。一是支队党总支积极汇报市局党委,准备完善相关资料,等待市公安局党委回复。二是充分运用“甘肃党建”平台。监督各支部保质保量开展每月主题党日活动,并严格按照要求将内容上传至“甘肃党建”平台。三是改进工作方法,将“三会一课”与公安交管业务有效融合,增强创新意识,合理安排时间,协调好党员学习和业务工作的关系。四是严格党内组织生活。认真执行组织生活会制度,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加强对退休党员、流动党员的管理,督促党员正确对待和履行好权利、义务,逐月、足额交纳党费,强化党员意识。五是进一步打造党建阵地,机关党支部在现有车管所党建阵地的基础上,将支队原食堂改建为机关党支部党建阵地,打造机关党支部两个各具特色的党建阵地。六是高度重视、精心安排。针对“党费交纳不规范”问题,积极开展党费收缴自查自纠工作。全面掌握各党支部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情况,对往年的党费工作进行梳理,对照账单进行逐一核对。七是强化党员意识和党性观念。完善党建基础性工作制度,促进党费管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经常化,将党费收缴作为增强党员党性观念的重要措施来抓。八是规范党费收缴管理。认真对每位党员的党费进行核算,做到账实相符、数字准确、内容完整、台账规范、按月缴纳。

9.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不规范的问题。一是通过《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提高思想认识,把握标准要求,打牢开好专题民主生活会的思想基础。二是认真撰写对照检查材料。每名班子成员都围绕巡察整改问题,紧密结合自身学习、思想、工作认真撰写对照检查材料,并由党总支书记逐一审核把关,三上三下几易其稿,确保查摆问题仔细全面,剖析原因准确深入,不找客观原因和外在理由,从思想根源上一查到底,力求剖析问题触动思想,制定整改措施合理有效、具体可行。三是严肃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巡察反馈后召开的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紧扣主题,联系思想工作具体事例,不讳病、不忌医,真正把问题找准、找实、找全,抓好批评、自我批评、相互批评、整改落实四个环节,注重避虚就实,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四是切实抓好问题整改。把抓好专题民主生活会后的问题整改,作为巩固提高工作成效的重要措施。

10.关于账务处理及资产管理不规范的问题。一是对原《酒泉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财务管理办法》进行修订,健全完善单位内部接待审批制度、购物审批、车辆维修审批、出差审批、加油审批等一系列内控监督制度,坚持1万元以上开支及重大项目建设由支队队务会议集体研究决定,政府采购严格按规定统一办理,预算合理有效,各项开支公开透明,保障顺畅有序。二是组织财务人员加强学习,尤其是对现行财务规章制度及法律法规。三是对原川北高速交警大队移交盘盈资产(2012年购置的未入户2辆执勤执法车辆,因当时该车辆未办理采购手续,未能办理车辆入户登记,省厅也未纳入固定资产管理),支队已积极与审计、财政等多单位进行沟通汇报,等待答复后,将根据答复意见尽快办理。

四、对审计、主题教育发现问题整改情况方面

11.关于主题教育查摆问题整改不到位,制度建立健全有差距的问题。一是对照主题教育查摆出的问题,结合公安交管工作及当前队伍实际,对支队目前已有制度整理,对尚未制定的“三重一大”议事决策、支队长办公会议事规程、车辆驾驶人管理、内部管理、请示报告、高速大队轮岗交流管理等制度分解到各科室,结合实际情况进行制定;对食堂管理、财务管理等需要进一步完善的制度,结合当前工作实际,逐项进行修改完善。二是组织支队指挥中心、政工监督室、事故科等做会议记录科室人员认真学习相关规定制度,全面提升会议记录人员工作态度及业务素质,严格按照会议记录各要素认真、如实记录会议情况。三是每次会议结束后,由指挥中心、政工监督室、事故科负责人根据会议召开情况,对会议记录进行审核,坚决杜绝会议记录夹页、撕页等现象。四是支队辅警管理严格按照《酒泉市公安局、酒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酒泉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酒泉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薪酬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酒泉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进行,交警支队辅警绩效考核管理办法正结合岗位实际修订。

下一步,酒泉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党总支将以此次巡察整改为契机,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不断增强“四个意识”,不断加强党的建设和全面从严治党、履行“一岗双责”,进一步健全完善体制机制,扎实落实工作责任,持续深化干部作风建设和各项专项整治,不断增强服务群众意识,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和工作水平。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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