订金该交多少(订金应该交多少)

做过担保人么?知道担保有哪几种方式么 ?如果别人找你做担保人不好拒绝怎么办?

清楚担保是什么就能避开许多坑,避免踩雷。



担保一共有以下五种方式:保证、抵押、质押、留置、定金。



第一种最简单的也是平时接触最多的一种方式,定金。

这是一种最简单粗暴的方法,是双方当事人通过口头约定一定数额的现金交易。

虽然简单,也存在个大大的雷坑。

(1)定金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超过20%的部分不作为定金处理。

(2)定金合同要采用书面形式。

(3)定金合同实际交付之日起生效。

(4)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义务,那么将无权要求返还定金。

(5)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债务,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第二种 保证也是日常生活中比较常见的方式。



这种保证不费钱、不费力。只是需要在保证合同上大笔一挥,签上自己的名字。可能只是这个看似简单的操作,会使担保人陷入无尽的苦恼中。



(1)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一般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2)一般保证: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读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担保责任。



(3)连带责任: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即实现债券的费用。

1.当事人对保证担保的范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人应当对全部债务承担责任

2.一般保证的保证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6个月



第三种抵押,在日常生活中接触最多的就是房屋抵押。

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物,不转移占有。



可以抵押的物品:

(1)建筑物及其他土地附着物。

(2)建设用地使用权(使用权抵押的,该土地上的建筑物一并抵押,未抵押的,视为一并抵押)

(3)海域使用权

(4)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

(5)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建筑物占用范围内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抵押)

(6)交通运输工具。

(7)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财产。

下列财产不可抵押:

(1)土地所有权。

(2)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土地的使用权。

(3)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等非营利法人设施。

(4)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财产。

(5)依法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

(6)依法不得抵押的其它财产。



不动产需要登记,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

动产不需要登记,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未做登记时,不可对抗善意第三人。


质押和抵押不同。质押仅针对与动产,可以转移占有



动产质押:质权自出质人交付质押财产时设立。(合同----交付----设定)

权利质押:一般将权利凭证交付质押人的担保。

(1)汇票,支票,本票。

(2)债券,存款单。

(3)仓单,提单。

(4)可以转让的基金份额,股权。

(5)可以转让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等记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

(6)应收账款。

(7)法律、行政、法律规定可以出质的其他财产权利。



最后一种质押是不同意其他的抵押方式。

留置在于可以处置抵押物,当不履行到期债务时,可以留置不返还并占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