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4个月的意见征集,百万新能源车主终于迎来新能源车辆专属保险。近日,在银保监会的指导下,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发布了《新能源汽车商业保险专属条款(试行)》(以下简称《专属条款》),按照新能源汽车商业保险示范条款费率切换时间,所有新保和续保的新能源汽车(不包括摩托车、拖拉机、特种车)统一适用《专属条款》承保,非新能源汽车不能适用。
据了解,《专属条款》分为主险、附加险。主险包括新能源汽车损失保险、新能源汽车第三者责任保险、新能源汽车车上人员责任保险共三个独立的险种,投保人可全部投保或选择投保三大险种。这是新能源汽车首次正式迎来商业保险专属条款。
对保险保障更具针对性
《专属条款》中新能源汽车损失保险规定,被保险人或驾驶人使用被保险新能源汽车过程中,因自然灾害、意外事故(含起火燃烧)造成被保险新能源汽车车身;电池及储能系统、电机及驱动系统、其他控制系统;其他所有出厂时的设备三大类设备直接损失,且不属于免除保险人责任的范围,保险人依照本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
同时,“新能源汽车第三者责任保险”以及“新能源汽车车上人员责任保险”两大主险的保障情形中亦明确指出“意外事故”含“起火燃烧”这一情形。
此外,《专属条款》明确指出保障责任涵盖新能源汽车行驶、停放、充电及作业的使用场景。不过,使用场景不包括在营业场所被维修养护期间、被营业单位拖带或被吊装等施救期间。
新增修订附加险 覆盖主要风险
除了在三大独立主险上为新能源汽车提供定制化保障外,《专属条款》在附加险方面同样新增、修订了四个附加险险种,进一步覆盖过往没有覆盖到的新能源汽车主要风险。
新增的三款附加险包括,附加外部电网故障损失险、附加自用充电桩损失保险、附加自用充电桩责任保险。此外,还修订了附加新能源汽车增值服务特约条款。
与此前8月的新能源车险专属条款(征求意见稿)相比,《专属条款》剔除了附加智能辅助驾驶软件损失补偿险、附加火灾事故限额翻倍险。《专属条款》还修订了新能源车的折旧率参考系数表。其主要改动在家庭自用、非营业两种用途的9座以下客车纯电动新能源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与燃料电池新能源汽车。其中,9座以下客车纯电动新能源汽车的折旧系数,从每月0.6%调整为按价格区间划分。0-10万元每月折旧系数为0.82%;10万-20万元每月折旧系数为0.77%;20万-30万元每月折旧系数为0.72%;30万以上每月折旧系数为0.68%。而9座以下客车插电式混合动力与燃料电池汽车的每月折旧系数则统一从0.6%改为0.63%。上述新能源汽车每月折旧系数与现行条款的折旧系数相比,均有所上升。
专属车险保费有望下降
据业内人士介绍,此前新能源汽车按照燃油车承保,但由于新能源车在车身结构、动力系统、维修保养等方面较传统燃油车有较大区别,新能源车与传统车险采用相同条款导致赔付居高不下,也有被拒保的情况发生。因此,监管针对新能源车出台《专属条款》,从保险责任、附加险等进行统一规范。
申万宏源保险业分析师葛玉翔表示,近年来银保监会政策制定以让利车险消费者和保障消费者权益为出发点,预计新能源车险涨价难度较大。
国泰君安非银团队发表相关研报称,预计《专属条款》下新能源车的基准保费相较现行综改的基准保费小幅下降,同时新能源车特定保险责任有所增加,因此新规实施对财险公司的保费和盈利将有小幅负面影响,但总体影响有限。
据业内人士按照费率测算,从纯风险费率来看,新能源车25万元以下的车型只降不涨,25万元以上车型部分上涨,但整体不超过3%。车损险和三者险的涨幅有所差异,车损险60.2%降费,21%不变,18.8%上涨;三者险25%降费,62%不变,13%上涨。考虑到保险公司的实际定价差异,及每个人对于险别需求的不同,整体大概在50%降价,30%持平,20%上涨的水平。
保险业内人士表示希望通过《专属条款》的颁布,打破行业承保新能源车所适用的条款与实际风险不匹配的困局。面对不断更新迭代的新能源车市场,“考虑当前的主流技术路线,又对新能源汽车产业的新业态留有创新空间”,中国保险行业协会表示将把这一情况考虑进条款开发中。
(燕都融媒体记者 李红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