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8日,汨罗市就新能源公交车票价调整召开听证会,听取社会各界意见和建议。经会议意见一致通过,汨罗市将原2017年各公交线路1.5元及部分3元和3.5元票价统一调整为2元,这一方案将报市政府审批后于春运后选取适当时机正式实行。
市发改局综合考虑汨罗市新能源公交车运营成本、居民经济承受能力和驾驶员收入水平等因素,制定该市新能源公交车票价调整具体方案:
1、将原各公交线路1.5元/人•票和归义广场¬¬--高铁东站票价3.00元/人•票、西湖公园--新市老街3.50元/人•票的票价(2017年个人承包经营期间)统一调整为2.00元/人•票。对办理公交卡的乘客给予8.5折优惠。
2、对65岁以上老年人及残疾人、伤残军人等按政策实行免费乘车,对学生实行半价优惠。
听证会
据了解
汨罗市于2017年底启动公交车运营体制改革,依法解除13条运营线路共83台公交车的承包经营权,收购退出运营老旧柴油公交车83台,一次性投入纯电动新能源公交车81台,于2018年2月1日投入试运营,车辆面貌更新,发车、行车准点,服务质量得到提高,为群众绿色出行提供了便利条件。当前,我市新能源公交已平稳运行近一年。
根据上级部门有关实施指导意见及汨罗市城市公共汽车公司的调价申请,汨罗市价格成本调查队经成本监审,测算报告结论得出汨罗市新能源公交车不含税运营成本为1.85元/人•票。适当补偿运营成本有以利于保证汨罗市公交车运营体制改革的顺利实施,缓解公交企业经营压力,有利于公交企业持续健康发展,完善公交定价和调价机制与政府补贴补偿制度相结合。
综合考虑汨罗市新能源公交车运营成本、居民经济承受能力和驾驶员收入水平等因素,听证会遵循公开性、广泛性原则,21位听证会参加人对调价方案全部表示赞同。
听证会
代表有话说
汨新社区的代表
许德祥
“公交改革为市民出行提供了方便,新添置车辆各项维修费用相对提高,综合司乘人员待遇、部分线路运营距离、时间段延长等因素,适当调整价格群众能够接受,也希望公交公司提高服务质量,再创佳绩。”
市司法局的代表
李艳
来自市司法局的代表李艳表示,此次票价调整方案有升有降有优惠,符合城市经济发展水平与人民收入水平,符合法律法规与政策依据。“经调查走访,大多数群众都能理解此次票价调整,同时也希望监管部门做好监管工作,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也保护好公交公司的发展空间。公交公司也应进一步强化服务、提高窗口单位形象,有关部门应加强法制宣传,倡导安全出行,一切为了人民群众的安全与便捷出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