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全国有多少司机(全国司机有多少人)

情法交融改革创新 文明交通共建共享 “全国交通安全日”成为凝聚全社会交通安全、法治、文明理念的文化品牌

近年来,全国公安交管部门始终聚焦影响安全文明出行的最突出问题进行整治,不断践行安全发展理念,弘扬法治精神,积极倡导生命至上,推动营造安全道路交通环境,10年间,“全国交通安全日”已逐渐成为凝聚全社会交通安全、法治、文明理念的文化品牌。

从“要我安全”到“我要安全”文明安全理念深入人心

2010年,中央文明办将文明交通纳入“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及城市公共文明指数测评范畴,作为独立考核项目并提高了分值比重。同年,中央文明办、公安部部署开展“文明交通行动计划”,运用道德、法治、科技、舆论和社会的力量,开展“交通违法随手拍”“典型案例大曝光”等活动,让交通法治理念逐步深入民心。

2015年,成都女司机因“路怒”被打、北京二环路摩托车飙车等社会事件引发了全社会对交通文明、交通规则意识的高度关注。作为第四个“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活动的内容,公安部交管局联合中央电视台等媒体,发动网友共同书写《中国好司机文明公约》,有约380万网友参与“好司机”承诺,共同践行文明公约。

安全源于守法,文明始于脚下。让更多的人开上汽车是发展,让更多驾驶人遵守规则是文明。在山东省济南市经十路沿线的各主要路口,斑马线两端分别喷涂了很多不同版本的“让”字,“棋子体”表达遵纪守法,“印章体”彰显契约精神,希望交通参与者把“礼让三分”的理念烙印于心。

据统计,2020年全国36个大城市的道路通行环境更加安全有序,群众文明守法出行意识不断增强。其中,31个大城市主、次干路上非机动车守法率超90%,33个大城市主要交叉口行人遵守信号灯率超90%,22个大城市示范道路上机动车在非灯控路口依法礼让行人率超90%。

从“直接处罚”到“沟通教育”交通法治理念入脑入心

处罚不是目的,让人心服口服、记到心里更重要。在交通管理执法实践中,很多时候耐心地沟通教育比直接处罚要有用得多。一个社会整体文明素养的演进,往往都是依法治理、持续宣传管理的结果。

自2011年醉驾入刑以来,公检法机关分工协作、密切配合,预防威慑作用显著。醉驾比率大幅下降、酒后代驾数量井喷式增长都从不同维度验证了酒驾醉驾违法犯罪行为实际发生数的大幅减少。这10年来,减少了2万余起酒驾醉驾肇事导致的伤亡事故,挽救了数万家庭免于破碎、致贫、返贫。“酒后拒驾”成为广泛社会共识。

在实现交通大国向交通强国转变的路上,我国迫切需要道路交通安全的法律顶层设计,以法治手段强化路权规则意识,进而压缩交通安全风险隐患空间。

2015年11月1日,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正式施行,“两超一危”被纳入危险驾驶罪。

今年6月1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正式施行。其中第十八条规定:采取配备儿童安全座椅、教育未成年人遵守交通规则等措施,防止未成年人受到交通事故的伤害。这是儿童安全座椅首次被写进全国性立法。

从守法到用法,再到尊法,我们在构建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进程中,正一步步向更高层次迈进。

从“以车为本”到“以人为本”交通管理理念与时俱进

交通管理应该坚持“以车为本”还是“以人为本”?

公安部道路交通安全研究中心主任王长君认为,机动化的快速发展使得交通管控在过去更多秉承“车本位”理念,城市交通越重视对机动车的管理,就有越多的资源向机动车倾斜,众多道路资源被用来服务于机动车的行驶和停放,极大挤压了非机动车、步行等出行空间。城市交通智能管控的目标更应该是人,是按交通标志标线和信号灯等规定在路面来往的道路使用者,而不是车、路和设施。

道路交通管理及交通安全工作是一项涉及人、车、路及气候环境、社会活动等许多方面的庞大系统工程,其中人的因素至关重要,只有全体交通参与者的交通安全素养提升了,交通安全状况才会迎来质的变化。

从2018年“全国交通安全日”的主题“细节关乎生命,安全文明出行”,到2020年的主题“知危险会避险,安全文明出行”,都体现了“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活动“以人为本”的思想,引导公众尊重生命,尊重路畅人安的期待。

科学技术的飞速发展一方面改变着人们的交通方式,另一方面也为解决更多安全畅通问题提供了新的路径。

各地公安交管部门积极构建情报研判主导、高效扁平指挥、精准机动勤务、实时监督监管的“四位一体”交通管理机制;创新驱动引领、深化拓展提升,积极构建“数据研判+秩序管控+信号控制+交通优化+信息便民+N”的升级版交通治理机制。

近年来,公安部交管局秉承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坚持科技引领,深化“互联网+交通管理”应用,不断强化公安交管“放管服”改革,先后推出车检、驾考、号牌管理、事故处理、互联网平台服务等一系列交管改革,扎实推进“一次办、就近办、网上办”,促成“线上线下相结合、城乡网点全覆盖”的交通治理新格局。

作者:孔大为